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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业的发展现状和背景

2015-05-24来源:玉米种子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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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20年时间里,中国种业发展缓慢。全国种业市场价值一直徘徊在500~600亿元人民币,增长极为缓慢,新技术和新产品创新极为缓慢。至今没有突破。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现象严重泛滥,越演越烈。

⑵品种审定制度严重打压育种创新积极性,每况愈下。

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既压制企业创新积极性,又打压了社会资本投资种业的积极性。没有社会资本的大量介入,中国种业不可能突破体制障碍和健康快速发展。实际上,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约束,许多非农资本都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方向,都把目标瞄准农业技术产业,特别想要大规模进入种业。但上述两个限制因素阻挡了大部分投资者的信心。而农业部并不希望这些强大的社会非农资本介入种业,对非农资本采取消极态度。

中国种业如果不吸引社会资本(股市和其他非农资本)进入,将不可能获得充足的资本,不可能投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不利于种业资源整合,中国种业将不可能提升竞争力,不可能健康和快速发展。

中国有较好的种业企业,具有初步的产品研发能力,但二十多年来,没有积累足够的资本,基本上停留在十至二十个亿的水平。例如登海种业股市价值大约200亿,但90%以上是股市泡沫和未来预期,实有的有效资本绝不超过20个亿。这么多年基本上原地踏步,增长缓慢,原因就是费了很大劲投入巨资研发的新品种,一但投入市场,轻而易举就被其他公司侵权,而维权成本却非常高昂。这使得登海公司无力维权,甚至不敢维权。现在社会风气是维权者不得人心,而侵权却是有本事和天经地义的事。在这种氛围中,社会资本不愿意投入种业,企业创新积极性不高,不如盗窃来得容易。现在国内种业已经形成恶劣风气。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其他上市公司和业绩较好的非上市种业公司。

知识产权很容易被其他公司盗取,侵权成本极低,即使告到法院,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象征性罚款,与获得的利益相比乃九牛一毛,但被侵权企业自主研发的投入却相当高,一个优良自交系的研发成本通常在200-300万元,一个玉米新品种一般投入500-600万元,而优秀品种可能要投入1000万元以上。如果把不成功品种的费用摊到成功品种上,一个优良品种的研发费用高达50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企业研发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这等于逼迫企业盗窃别人的知识产权。国内找不到创新型品种,就跑到国外去盗窃,形成很恶劣的国际影响。

新品种的区域试验系统和审定制度则成为越来越严重的权力寻租和腐败窝点,品种试验数据基本上弄虚作假,市场和农民欢迎的优良品种不可能与腐败现象斗法,于是形成创新悖论,创新死路一条,不创新也死路一条;前者死于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后者死于市场竞争,败给跨国公司。所以,品种审定制度的要害是打击创新积极性,至于权力寻租、大范围弄虚作假和腐败窝点还在其次。

一个国家的种子产业遭到这两个巨大的体制性障碍,便全面失去了创新能力和挫伤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于是,中国种业长期得不到健康快速发展,更不可能提高与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这是症结。

这次修改种子法,成功与否,关键看能否解决这两大障碍,即:激发创新积极性和刺激投资积极性。也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种业发展缓慢的两个要害问题。

现在修改种子法遇到这两个根本要害,被卡在什么地方?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部有个别干部捷足先登,抢在修改种子法之前,抢先制定了全面倒退的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2月1日刚刚执行。这是少数人的欺上瞒下和居中作乱行为。这个管理办法不但没有朝市场化改革,反而比旧的审定制度还要向后倒退。现在,从农业部领导,到种子局,到全国人大农业委员会,以及一些省的种子管理部门都知道品种审定制度的要害是打压创新积极性和投资积极性,都知道品种审定制度必须彻底改革,但由于这个居中作乱和倒退的管理办法刚刚施行,于是在修改种子法的时候就遇到了很大的障碍,使农业部领导和种子局的干部们顾虑重重。个别小处长,以欺上瞒下和居中作乱的方式挟持了各级领导,也胁迫了全国种业管理界。这是现在修改种子法遇到的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减缓,遇到很多困难。产能低水平过剩和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的现象在种业界表现得很严重,中国种业的优秀部分主要在11家主板上市和10家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但这些公司的泡沫含量都相当高,实际业绩相当差,一旦股市或人民币汇率剧烈波动,都将使种业挤干泡沫。到那时,种业发展才能重新进入良性发展时期,但已经丧失了与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

为了避免国内外股市波动和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对这些优质企业的打击,必须加快步伐,提升这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迅速积累资本。使泡沫逐渐转化为有效资产,至少把泡沫转化掉一半以上,企业才有了未来抗风险的能力。但实践证明,这绝非技术层面可以解决。关键是法律和政策层面的障碍阻挡了中国种业的健康发展。

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至少需要10年时间。如果现在不鼓励创新和储备新技术与新产品,十年以后中国种业将难以生存。因为没有创新的技术和创新的产品支撑中国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如果十年以后再修改种子法,再排除这两项主要障碍,那即意味着中国种业要在20年以后才能真正具备自主创新的能力。中国种业还能再拖延20年吗?连10年都拖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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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xiaoou] 标签: 中国种业 发展现状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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