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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戳穿了的造假工程 ——谈《新潮》案及陈明远的书信作伪(四)

2019-01-17 作者:张毅 来源:《郭沫若研究》2018年第1辑(总第1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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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一个例子,郭沫若与“捡银元”的故事。陈明远要与郭沫若通信,有“忘年交”,必须有一个由头,说说他是怎么认识郭沫若的。从哪里开头呢?他有几个说法。1986年他说:“1955年底在上海,姐姐领他去一家人玩时第一次见到郭老”。后来陈明远把通信时间向前提到1953年了,需要有新的“忘年交”故事为给郭沫若写信做铺垫,于是他便把第一次见到郭沫若的时间从1955年提前到1947年他六岁的时候,设计了一个类似“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情景。请看他在胡化的访谈录《高处不胜寒》中的说法:

1947年,我六岁,是上海山阴路小学的学生。一次祖母带我放学回家,从路边捡到一大包银元,包里有一个地址:恒丰里77号。我和奶奶按地址送回了银元。原来这是群益出版社丢失的稿费。第二天郭沫若到我家登门感谢,两天后又送来一套书,包括他的历史剧、诗选《凤凰》和自传等。[1]

群益出版社丢失了一大包银元,要郭沫若拎一大包自己的历史剧、诗选、自传,送给一个六岁的孩子表示感谢,这个场景怎么看也有点不大对头,我们还是听听知情者是怎么说的吧。当年上海群益出版社常务工作负责人吉少甫的女儿吉敬蓉系统整理过群益史料,协助吉少甫出版过《郭沫若与群益出版社》,她是这样说的:

 

抗战胜利后,父亲吉少甫奉命带一批纸型离开重庆前往上海建立群益出版社。初期获得卢作孚创办的西南蚕丝公司资助及党资的资助,以及郭老和冯乃超等个人捐资,与海燕出版社合作,再版了一批郭沫若的戏剧和历史研究著作。由于既要购买纸張,又要搞印刷发行、发工资,还要支付房租,到1947年,经济状况日益紧张。郭老为节省社里开支,基本不取稿费和版税。后来为了维持生计,甚至鬻字換钱,这些事都是单独交我父亲经办的。在这种经济状况下,竟然有人在郭老家附近搞丢一大包银元,后来又因一小学生拾金不昧失而复得,这在社里该是件多么轰动难忘的新闻呀!但这样的事,怎么主管群益日常运营的吉少甫一点印象也沒有,而当时主管群益财务的宋心屏也从没提及或留下纪录呢?刘川是上海群益跑业务的年轻人,还健在,记忆力极好,他在记述上海这段经历时也未谈及有此事。还有一个必须提及的事实,就是凡是郭老的稿件、校样,特别是钱款,都是父亲亲自送到郭家,从不交给其他任何员工办。我当时五六岁,跟着父亲去送过多次。如是“一大包银元”丢在郭家附近,难不成是我父亲不慎丢的?银元是有份量的,何况还是“一大包”,落地一定震震有声,丢了很容易发现,马上拣回不是难事,怎么我父亲竟麻木得毫无知觉,倒给陈明远这个小学生创造了这么个立功机会呢?!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银元包里会有一张写着“群益出版社”的字条?如是社里给郭老的,父亲亲自送去,没必要塞此字条。如是郭老给社里的,叫父亲去取,也没必要多此一举。这个戏剧性细节,好像是为拾金不昧又不知失主是谁的小学生陈明远专门设计的。

群益出版社不是个资金宽裕的大社。有限的资产,不仅来自社会捐助,还包括“党资”。如果确有其事,陈明远和他祖母一定会成为整个群益无人不晓无人不知的大英雄,第二天登门道谢的首先该是冯乃超、吉少甫和接收银元的当事人,怎么会让不负责日常财务的郭沫若一个人拎着一大包书去感谢呢?完全不合逻辑。[2]

 

类似的穿帮故事还有许多,诸如陈明远的出生年月,何时摘下红领巾,等等,总是根据“情节”需要改来改去。他到郭沫若家中探访的场面也是一说就错,至于在郭沫若家里与老舍、田汉谈笑风生,更是胡编一气。王戎笙在《郭沫若书信书法辨伪》书中对此有生动精彩、令人捧腹的剖析,不再赘述。

 

打假,任重道远。在我们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毋庸讳言,还存在着不少丑恶现象,各行各业都有表现。利益的诱惑、价值观的扭曲,驱使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一日暴富,一夜成名。制假贩假、金融诈骗、买官卖官、假造文凭、作品剽窃,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唯陈明远通过伪造名人书信追求出名,可算是独辟蹊径、别开生面的一朵奇葩了。陈明远抛出的那69封信绝大部分是凭空伪造的,余下的一小部分也经过了严重篡改,不堪信任,完全不具备文献价值。应该说,这些假信已给郭沫若研究带来干扰。尽管有学者被一时蒙蔽,把这些假信收进《郭沫若书信集》,交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仍改变不了它们的虚假本质。

陈明远常把使用过他假信的人开列出来挂在嘴上,意思是说,你瞧,这些人都用了我提供的信,信怎么会是假的呢?尽管“放心使用”!这正是制假贩假者惯用的忽悠,卖出去的假货,就不是假货了吗?在这些引用过假信的人面前,陈明远应该感到羞愧,怎么还可以继续拉着他们为自己站台,继续消费这些被欺骗的人呢?人终归该有底线。这样一个被郭沫若一段时间里关怀帮助期望过的青年,竟然做出大批量假造名人书信的事情,可见造假背后的利益诱惑无所不在。

伪造郭沫若书信,盗用郭沫若名义“合作”出版《新潮》,是一整套为实现个人目的而精心打造的制假工程。在假信尚未被彻底揭露之时,陈明远曾有颇为宏大的计划,他在文章中预告:郭沫若给他写了二百多封信,还要据此整理出版一本郭沫若与他的《诗学对话录》。自从他在《新潮》案上翻了船,无论是余下的那一百多封信,还是这本对话录都没了下文。奇怪吗?毫不奇怪。真相大白,假戏终于演不下去了。

《新潮》案彻底揭穿了一个行骗者的面目,戳穿了一个无法说圆的谎言,一个破绽百出的造假工程。



[1] 丁东编《反思郭沫若》,作家出版社1998年12月,第264页。

[2]吉敬蓉2017年12月15日致郭平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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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qian] 标签: 郭沫若 陈明远 郭老 吉少甫 包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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