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现行种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来,在提高品种选育水平,发育种子生产经营多元主体,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以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林业发展。
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种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