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投融资、价格、统一市场等改革,逐步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
二是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深化电力等重点行业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
四是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
五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六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改革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加快完善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合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沿边开发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七是深化民生保障相关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体制机制。深化教育、医药卫生、文化以及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领域改革。
八是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顶层设计并开展相关试点,扎实推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