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 新种子法渐行渐近,而原来的农产品审定制度却引来热议,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不少。反对者称,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存在权力寻租、审定时间过长、审定标准与市场需求相背、束缚自主创新等问题。而支持者表示,审定制度虽然存在弊端,但仍然是种子进入市场前的“把关者”,在保留的同时应进行改良。
品种审定是根据种子法规定作物新品种在推广种植前必须通过作物审定委员会的审定,以作为在适宜种植区域的依据。分国家审定和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小麦、大豆、玉米、水稻都必须强制审定。非主要农作物蔬菜,果树花卉可以审定也可以不审定,质量由出售种子的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