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健康361度食品安全

“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 为食品药品安全上“保险”

2016-10-06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原标题:“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 为食品药品安全上“保险”

人民网武汉10月2日电 10月1日上午,武汉启动全国安全用药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对部分大型超市、连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突击巡查,为国庆黄金周食品药品安全上“保险”。

在汉口大药房(黄石路店)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批由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的生产日期和汉口大药房总公司的配送票据时间不一致,商品的生产日期滞后配送票据的日期20天。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药店负责人将此事和公司反映,重新出票或者将此产品退货。执法人员介绍,如果药品的生产日期和配送票据的日期不一致,很容易造成超期使用。同时,在该药店的处方药区摆放着一个卖保健品货架,执法队员指出,药品的摆放区域其实很重要,容易误导消费者,随后执法人员让药店的工作人员立刻将货架推走。

在大润发超市的食品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不少卤制品摆放在冷鲜柜外面销售,不符合卤制品的销售要求的,执法队员立刻要求柜台负责人收进冷藏柜。“这些肉类的卤制品,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不良的病菌,导致变质,所以应该在冷藏的情况下销售,室温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就立刻让他们收进去了。”詹明胜介绍道。

“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来检查当然好,一方面对厂家和商家是一个监管,同时保障了我们的权益,最好能把监管的频率加强。”市民林女士说。

据了解,为了提高市民的安全用药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供货氛围,国家药监部门已连续6年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天是安全用药月的第一天,也正逢“十一”长假的第一天。执法人员通过对供药单位用药安全检查,排除用药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节假日期间用药安全。

国庆期间,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会加大市场监管巡查,同时市民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药品存在问题,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31。(金雨蒙 刘爽)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kongli] 标签: 全国安全用药月 食品药品安全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