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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2016-01-18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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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对有关知识产权内容摘编如下:

八、鼓励金融创新与开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十)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研究将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特许兑换业务范围扩大到边境贸易,并提高相应兑换额度,提升兑换服务水平。探索发展沿边重点地区与周边国家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沿边重点地区开展业务,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收益权、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扶持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的行业和企业发展。依法探索扩大沿边重点地区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农村互助担保机制和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双边及多边跨境保险业务合作。加快推进沿边重点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沿边重点地区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征信产品的应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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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uwei] 标签: 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 林权 抵押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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