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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2019-06-26来源:人民网日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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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通过规范制约,逐渐改变市民随意扔垃圾的习惯。

      再过一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

      通过立法,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旅店、餐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首次明确对生活垃圾全流程进行分类,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

      数据显示,中国人每人每天平均产生1.2公斤的垃圾,垃圾量以每年10%的幅度不断上涨,社会的垃圾处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今年开始,全国将全面开始地级以上城市中的生活垃圾分类,首先在46座试行城市建立了数量众多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处理系统。

      5月末,北京市出台了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单位和写字楼、旅游景点、酒店等收益性地点的强制垃圾分类实施方针,推行范围也将逐步扩大。垃圾不分类就不予回收运送,多次违犯规定者将受到处罚,也将记录在个人信用管理系统上。通过强制措施,北京市将逐步改变随意扔垃圾的习惯。

      广州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相关人员表示,“制定垃圾分类法律的重点就在于培养出敬畏的心态。不仅要引导市民建立起分类意识,也要设置垃圾分类所需要的设备。赋予国民环境权力,就会有助于提升每个人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人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对污染环境的人也施加监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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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苇] 标签: nbsp 习惯 管理条 明确 高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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