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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县区成为首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2019-04-02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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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昨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根据《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的函》有关“树立一批典型”的要求,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海淀区等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典型单位经验材料将陆续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刊登并下发各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进行的改革,从2015年开始,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了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 

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名单

1.北京市海淀区

2.天津市滨海新区

3.河北省馆陶县

4.山西省襄垣县

5.黑龙江省方正县

6.上海市闵行区

7.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8.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9.安徽省天长市

10.福建省晋江市

11.山东省沂水县

12.河南省济源市

13.湖北省武穴市

14.湖南省常宁市

1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16.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17.云南省宜良县

18.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19.甘肃省高台县

20.宁波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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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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