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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振兴”中处理好三大关系

2018-01-09 作者:黄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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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总纲领,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抓手。要把这项事关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好事办好办实,需要处理好三大关系。


  首先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的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新型城镇化没有完成之前,我国总体上仍处于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的阶段,仍有大量农村人口特别是年富力强、素质高的人口向城市转移,部分资源要素仍会从农村流向城市,这给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带来重大挑战。乡村振兴,最重要的是人的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最关键的是人的现代化。为此,要妥善处理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避免发生“抢人”大战给两者带来“误伤”。一方面既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创业、落户定居,全面融入城市社会,另一方面又要鼓励和培养一批愿意从事农业、扎根农村的职业农民,吸引那些走出去的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同时还要引导科技人才和工商企业家下乡整合乡村要素资源,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其次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农业发展不充分是最大的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大的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毫无疑问需要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制定落实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二是按照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的原则,推动公共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配置。三是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坚持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特别是在产业发展方面,要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价格指挥棒引导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传统主要由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投入建设的领域,积极探索引入PPP等模式,形成市场化推动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再次是短期成效和长远目标的关系。乡村振兴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经过长期努力,因此要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短期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化解当前突出矛盾入手,加快补齐农村水、电、道、气、讯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短板,让广大农民群众尽快有获得感、幸福感和成就感,调动其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长期,要坚持目标引领,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从构建体制机制着眼,重塑中长期乡村振兴的动力机制,激发各方面携手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稳扎稳打,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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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ng] 标签: 乡村振兴 城镇化 政府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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