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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改革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7-12-01来源:粮策新农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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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宅基地、农房可谓是农村的无价之宝,也是历来农村改革的重心。

  如今2017年已经到了尾声,想必关注土地方面的朋友们也都有了解,这下半年来我国多地开展了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整顿和回收工作,对农村的违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回收和收费行动。

  宅基地有偿退出大家都有所耳闻,不久之后,农村的宅基地也要付费使用了,而且怎么收费,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下说说哪几种宅基地要进行收费,它的收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

  1、私自改变土地性质的宅基地要缴税

  在农村,私自将荒地、耕地改造成自家宅基地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但是有些农民可能不知道,我国的土地性质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有明确的划分,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建设用地则是用于农民建房等。

  私自占用农业用地从事非农业建造、在村团体耕地上建房等违法占用等地的做法,其房屋若是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暂时不予拆除,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耕地占用税,性质严重的可能要被回收。

  2、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要收费

  农村的宅基地划分一般是按户按人口来划分的,人多土地就多,人少划分的土地就少。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都会颁发宅基地证,证上会有规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村民建房的实际面积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的。

  但是由于有些村民没有意识到超占宅基地的严重性,抑或是管理松懈的原因,导致的宅基地超占,这次土地确权,对于超占的部分所实施的原则上是不予确权的,只能在确权证书上予以标注说明,超出宅基地使用证上分配的宅基地面积的就要开始实行征税的形式收费了。

  目前收费标准还不一致,具体以当地标准进行收费,但是有这类情况是一定会收费的。

  以宅基地改革的贫困县试点的安徽省金寨县为例,金寨县规定当地宅基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对“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仅供参考)

  按照这个标准来算,假如你家宅基地超过当地标准70平米,每年要交210元使用费;如果超过当地标准100平米,每年要交600元使用费。

  3、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情况

  如今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但是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不同的地区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对多余的宅基地房屋进行拆除回收,有些地方对多占部分进行缴税。当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法的,一些如继承所得的一户多宅是允许的。具体对于这一户多宅的情况怎么处理,到时候可以向当地村干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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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ng] 标签: 土地 农村宅基地 房屋 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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