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得分为68.72分,比2014年低0.71分,比2013年高3.76分,依然延续上升趋势。这是记者从日前发布的《201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中获悉的。
从报告设置的四项一级指标来看,法律与政策保护评价相对较高,执法工作评价依然最低。而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两项指标评价得分均有较大程度的降低,直接拉低了本年度全国满意度得分。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专业人士三种不同的受访群体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知和感受存在较大的差别。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最低。从专业人士的职位信息来看,知识产权律师综合满意度最低。
京师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熊超表示,律师主要接触的是侵权类诉讼案件,所以满意度相对较低。他希望相关法律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比如说,原告在申请赔偿时如果没有详细且是对方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证据,就很难判断侵害的赔偿金额。如果能改进一下举证责任和方式,对知识产权保护会有很大帮助。”
作者: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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