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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水利工作总览

2016-04-14来源:微信号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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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水利工作总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摘编

第一篇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章  发展环境

●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间,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稳定增长,基础设施水平全面跃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升。

●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效,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第三章  主要目标

●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第六章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第一节 推动战略前沿领域创新突破

●  加强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部署。

●  围绕现代农业、城镇化、环境治理、健康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第十三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第二节  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第三篇  构建发展新体制

第十三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第二节  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  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

第十五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

●  开征环境保护税。

第四篇  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十八章  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水平

●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五节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

●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  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  在重点灌区全面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旱作农业。

●  在南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肃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严重缺水区域,实施专项节水行动计划。

第十九章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三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第七篇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第三十章  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  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

第三十一章  强化水安全保障

●  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水资源科学开发、合理调配、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  科学论证、稳步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和重点水源等工程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构筑多水源互联互调、安全可靠的城乡区域用水保障网。

●  因地制宜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加强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

●  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及各类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  推进江河流域系统整治,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增强保水储水能力。

●  科学实施跨界河流开发治理,深化与周边国家跨界水合作。

●  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第二节  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  加强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枢纽和蓄滞洪区建设。

●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重点海堤达标建设。

●  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和雨情水情预报,强化洪水风险管理,提高防洪减灾水平。

第八篇  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三十四章  建设和谐宜居城

第一节  加快新型城市建设

●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绿色城市。

●  提高城市开放度和包容性,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延续历史文脉,建设人文城市。

第二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  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

●  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  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第三十六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第二节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  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

●  加快农村宽带、公路、危房、饮水、照明、环卫、消防等设施改造。

●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传承乡村文明,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

第三节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  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

第九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十七章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三节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鄱阳湖、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汉江、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第五节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源开发补偿等区际利益平衡机制。

第三十八章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第四节  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联合开展河流、湖泊、海域污染治理。

●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区管理,建设永定河等生态廊道。

●  加大京津保地区营造林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湿地恢复力度,共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

第三十九章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第一节  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

●  推进全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长江干流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平。基本实现干支流沿线城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  妥善处理好江河湖泊关系,提升调蓄能力,加强生态保护。

●  统筹规划沿江工业与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

●  推进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

●  加强流域磷矿及磷化工污染治理。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  加强长江流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加强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

●  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

●  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建立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

●  建设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统筹发展多种交通方式。建设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开展宜昌至安庆航道整治,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建设,完善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四十章  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第一节  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

●  加快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

第四十一章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

●  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十三章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二节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

●  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额控制。

●  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

●  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

●  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

●  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第七节  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机制

●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完善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

●  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  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现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  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

●  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节能环保考核和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

●  建立统一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平台。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第四十四章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第一节  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加强重点流域、海域综合治理,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加强水质较差湖泊综合治理与改善。

●  推进水功能区分区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综合防治。

第二节  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

●  沿海和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沿线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

第四节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

第四十五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第一节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  保障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生态水位,保护修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建立湿地保护制度。

第二节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  坚持源头保护、系统恢复、综合施策,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强化三江源等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走廊、三峡库区等区域生态保护力度,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

●  完善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第四十七章  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  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财政支持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

●  建立覆盖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及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

●  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

●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落实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  建立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生态风险开展全面调查评估。

第四十八章  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第一节  扩大环保产品和服务供给

●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十三篇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

第五十七章  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  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  因地制宜解决贫困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

●  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

第十七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七十二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第二节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抵御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第七十三章  建立国家安全体系

第三节  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

●  提高能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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