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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也要当股东了 农村集体资产“股改”能走多远

2015-10-06 作者:沈灵灵 来源:微信公众号全民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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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灵灵

一场由农业部牵头,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正在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

据一位接近农业部的专家介绍,本次由农业部联合中农办等方面确定的试点共有29个县(市、区),试点的期限是2017年底,最主要的做法是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的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使村集体的每个“股东”,都能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获益。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是在去年9月底,农业部下发试点县(市、区)名单是在今年5月,但到目前为止,对于本次改革的方案、试点县(市、区)的详细名单,官方还都未对外公开。

经济观察报从多渠道获悉,由于在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中对小产权房等问题,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尚存争议,因此相关决策部门在推进这项改革时,对每一个步骤都极为审慎,整个改革方案和试点名单也仅在小范围内公开。

9月18日,农业部经管司下发“通知”明确了改革推进的前期步骤,即从10月起,农业部将联合中农办、国家林业局,对部分试点县(市、区)进行督察调研,并在年底前将督察调研报告报至中央改革办。

折股量化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村集体名义建设的物业、厂房等非资源性资产,还有以集体名义投资入股的各种经营性组织等。目前的情况是,在全国多数地方,除农地、宅基地、林权之外,其余集体资产都处于尚未量化确权的状态,基本都掌握在“村集体干部”手里。

本次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要把村集体的各种资产都折股量化,让农民真正成为村集体的“股东”。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去年农业部等方面曾做过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的非土地经营性资产账面总额为2.4万亿元,其中,东部地区是76%,中部地区是17%,西部地区是7%。东部与中西部农村的集体资产规模差距很大。

据悉,去年9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主要是由中农办、农业部两方面来制定。中农办副主任韩俊曾表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即是还权于民,主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先摸清农村集体的家底,再搞清楚村集体成员资格、确定股权,最后是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方式。

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目标,韩俊的说法是,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前述接近农业部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农办、农业部等方面对这次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极为审慎,在改革方案中,对于外界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还是采用“冷处理”的办法,并没有提及。

除此之外,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改革方案还提出,本次试点各项工作要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实际上是砌了一道无形的“墙”,再次切断了小产权房“转正”出路。

本次农业部等方面共确定了河南济源市、山东昌乐县、福建闽侯县、浙江德清县等29个县(市、区),作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5月上旬,相关文件已下发至各试点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各省要制定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其中还要对量化集体资产范围、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农业部经管司本月下发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相关通知,主要是希望掌握各试点县(市、区)的进展情况,了解各地有何政策措施,哪些措施的落实有难度,以及哪些是制度性的问题,哪些是操作性的问题,另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如何参与改革试点,对改革试点工作有何评价等。

农业部下发的通知还明确,从10月开始,各试点县(市、区)就要开展自查,与此同时,农业部将联合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统一对各试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一直延续到今年年底之前,农业部会将完成的调研报告报至中央改革办。

改革进展

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陶然等专家介绍,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就有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其最主要的做法,就是把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以股份方式持有集体资产。由此使得农民真正成为集体的“股东”,而不是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

按照农业部去年的调查统计,到2013年年底,全国总计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本次农业部等方面选定的29个县(市、区),其实就是在以往改革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是29个试点之一,据承德市政府方面的工作人员介绍,双滦区下辖的西地乡肖店村,早在几年前,就通过实施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成立了多家股份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到2013年,仅仅靠股份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的收益,该村就实现盈利53.7万元,去年又提升至100余万元。

现在双滦区已完成6个村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成立了6家股份制合作社,组建了3家股份制公司。

浙江德清县也是农业部选定的试点之一。德清县政府方面给经济观察报的反馈是,2013年,德清县已经完成村集体资产量化,并将村集体资产折合成一定量的股份平均分给村民,这等于是让德清全县30多万农民,都成为了所在村的集体资产股东。

在下一步的试点改革中,按照浙江省政府方面的要求,德清县承担的试点改革任务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和担保权等多个方面。

前述接近农业部的专家分析表示,根据农业部等方面的调查,现在由于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而导致贪腐、资产荒废、闲置等现象,已经成为相当严峻的问题。在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就有100多名村干部因贪腐“落马”,而2011年广东发生的“9·21”乌坎村事件,也是缘于村集体资产权责不明、财务不清等问题。 一场由农业部牵头,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正在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

据一位接近农业部的专家介绍,本次由农业部联合中农办等方面确定的试点共有29个县(市、区),试点的期限是2017年底,最主要的做法是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的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使村集体的每个“股东”,都能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获益。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是在去年9月底,农业部下发试点县(市、区)名单是在今年5月,但到目前为止,对于本次改革的方案、试点县(市、区)的详细名单,官方还都未对外公开。

经济观察报从多渠道获悉,由于在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中对小产权房等问题,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尚存争议,因此相关决策部门在推进这项改革时,对每一个步骤都极为审慎,整个改革方案和试点名单也仅在小范围内公开。

9月18日,农业部经管司下发“通知”明确了改革推进的前期步骤,即从10月起,农业部将联合中农办、国家林业局,对部分试点县(市、区)进行督察调研,并在年底前将督察调研报告报至中央改革办。

折股量化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森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村集体名义建设的物业、厂房等非资源性资产,还有以集体名义投资入股的各种经营性组织等。目前的情况是,在全国多数地方,除农地、宅基地、林权之外,其余集体资产都处于尚未量化确权的状态,基本都掌握在“村集体干部”手里。

本次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要把村集体的各种资产都折股量化,让农民真正成为村集体的“股东”。

目前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去年农业部等方面曾做过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的非土地经营性资产账面总额为2.4万亿元,其中,东部地区是76%,中部地区是17%,西部地区是7%。东部与中西部农村的集体资产规模差距很大。

据悉,去年9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主要是由中农办、农业部两方面来制定。中农办副主任韩俊曾表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即是还权于民,主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先摸清农村集体的家底,再搞清楚村集体成员资格、确定股权,最后是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方式。

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目标,韩俊的说法是,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前述接近农业部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农办、农业部等方面对这次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极为审慎,在改革方案中,对于外界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还是采用“冷处理”的办法,并没有提及。

除此之外,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改革方案还提出,本次试点各项工作要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实际上是砌了一道无形的“墙”,再次切断了小产权房“转正”出路。

本次农业部等方面共确定了河南济源市、山东昌乐县、福建闽侯县、浙江德清县等29个县(市、区),作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5月上旬,相关文件已下发至各试点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各省要制定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其中还要对量化集体资产范围、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农业部经管司本月下发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相关通知,主要是希望掌握各试点县(市、区)的进展情况,了解各地有何政策措施,哪些措施的落实有难度,以及哪些是制度性的问题,哪些是操作性的问题,另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如何参与改革试点,对改革试点工作有何评价等。

农业部下发的通知还明确,从10月开始,各试点县(市、区)就要开展自查,与此同时,农业部将联合中农办、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统一对各试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一直延续到今年年底之前,农业部会将完成的调研报告报至中央改革办。

改革进展

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陶然等专家介绍,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就有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其最主要的做法,就是把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以股份方式持有集体资产。由此使得农民真正成为集体的“股东”,而不是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

按照农业部去年的调查统计,到2013年年底,全国总计有2.8万个村和5万个组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本次农业部等方面选定的29个县(市、区),其实就是在以往改革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是29个试点之一,据承德市政府方面的工作人员介绍,双滦区下辖的西地乡肖店村,早在几年前,就通过实施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成立了多家股份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到2013年,仅仅靠股份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的收益,该村就实现盈利53.7万元,去年又提升至100余万元。

现在双滦区已完成6个村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成立了6家股份制合作社,组建了3家股份制公司。

浙江德清县也是农业部选定的试点之一。德清县政府方面给经济观察报的反馈是,2013年,德清县已经完成村集体资产量化,并将村集体资产折合成一定量的股份平均分给村民,这等于是让德清全县30多万农民,都成为了所在村的集体资产股东。

在下一步的试点改革中,按照浙江省政府方面的要求,德清县承担的试点改革任务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和担保权等多个方面。

前述接近农业部的专家分析表示,根据农业部等方面的调查,现在由于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而导致贪腐、资产荒废、闲置等现象,已经成为相当严峻的问题。在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就有100多名村干部因贪腐“落马”,而2011年广东发生的“9·21”乌坎村事件,也是缘于村集体资产权责不明、财务不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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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xiaoou] 标签: 农民 股东 农村集体资产 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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