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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宅做民宿,这下有法可依了!

2015-09-08来源:参见庄主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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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各地的老宅交易,都是私下通过各种关节完成的。在产权没有法律明确界定的情况下,购置老宅,无论是开发为民宿、客栈,还是自用,都让购置方悬着一颗不安的心。

我国各地,残存着数量不多的老宅,由于没有合理有效的保护,大部分破损严重,甚至即将坍塌。如果能够通过合理有效的法律界定,让老宅上市交易,不但有效保护了老宅,还传承了历史文化,功莫大焉。

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古村,来自深圳的杜先生一家,住在村中一幢庭院别致的“徽州老屋”里。政府正在帮他办理房屋及所在地基的产权证,很快,他就是这幢房子合法的主人。在黄山市,类似杜先生这样的就有300多人,他们都在等这一纸证明,使买卖老屋“合法化”。

买卖现状

老宅“领证”,买家放心了

打拼几十年到徽州落脚

杜先生在深圳打拼了数十年,近年想找合适的新环境,换个活法。“考虑过去美国,也考虑过回老家合肥。”他说,可是国外的环境更陌生,城市也不想住了。

前两年,杜先生受到已在徽州区西溪南定居的朋友影响,来过徽州一次,就被这里的山水生态、古村风貌吸引。“这里的自然条件和欧洲差不多的,人文环境也蛮好。”他看中西溪南村民张银辉的宅基地,经朋友介绍买了下来。徽州区岩寺镇因拆迁需拆除一幢清代老屋,他又花20万元买下来。

“到现在,为这幢房子花了近300万。”杜先生把搬来的老宅原貌恢复,内部做了适当改造。厅堂很大,两侧厢房的传统格局没了。他说,改造是为了适合现代人居住,厅堂可以做咖啡厅。他们一家人多数时间住在这里。白天,在村里走走,和村民聊天,晚上常在张银辉家搭伙吃饭。“这个可能也做"民宿",接待朋友或客人,收适当费用。”老杜说,他已在附近的农民新村物色地块,那个就做纯粹的徽州“民宿”。

产权合法化有利于监管

杜先生称,当初下决心时,并没考虑产权问题。“考虑那么复杂,就不会这么快买老屋改建了。”他说,私下写个买卖协议,就把事办了。现在,已经花了几百万元,有了产权证,老宅及地基权属受法律保护,这是他乐意的,“有了证,就踏实了。”

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孙告诉记者,像老杜这样在徽州买老宅的外乡人,有300多位了。而在去年,这个数字还是200多。他们在古村买老宅,一般通过熟人、村干部等介绍,私下进行。

徽州人诚信很好,这类交易一般没问题的。

但是,老宅不可再生,也越来越少,交通环境又越来越好,买的人多,升值很快。因此,不排除有的人卖了后又后悔。农村宅基地私下买卖是不允许的,那时就有很多麻烦。

“私下买卖,也脱离了文物部门的监管。改建时,也有不遵循修旧如旧、风格改变过大等问题。”胡荣孙认为,让产权合法化,购买人吃了定心丸,以后可以依法转让、上市等,改建也会受到有序管理。

最新数据

几十幢老宅可上市交易

黟县是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其中包括古民居产权流转,去年就启动了这项工作,当时决定一次性选出30幢老宅进行试点。

日前,记者前往黟县探访时,得知最终上报省国土厅并获批复的有13幢。该县国土局等部门称,有些老宅的产权难以明晰,剔除了。剩下的13幢,产权已厘清,具备了上市交易的条件。

目前,黟县已着手对这13幢房屋进行产权招拍挂。这项程序完成,就可以给实际所有人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所属宅基地证。“和城市房屋一样,可以上市交易的。”

黟县还对城区北街的17幢明清和民国时期的老宅,进行了产权调查,结合北街改造整治,将对其中产权清晰的老宅进行招拍挂,颁发产权证,打造旅游文化业态。

“徽州区主要在西溪南镇试点,第一批18幢老宅是"义义会馆"古建筑群,已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也在办理;第二批24.5亩土地已获省政府批准,涉及约20幢古民居。”徽州区文广新局负责人称,该区唐模古村落也有汪应川故居等6幢古民居进行产权交易,景区与古民居产权人洽谈,镇政府见证,签订古民居转让协议,现土地证和房产证正在办理。

用途调查

买老宅自住或开发利用

记者探访时,“义义会馆”的主人孙小亮去了外地,他的妻子查丽华称,这里有十多幢明清及民国的老宅,都是前些年买的。“现在很难买了,越来越少,也贵了。”

她说,老宅按原貌复建,前后花了2000万元左右。

随着投入增大,资金就跟不上了。近年,又联系了深圳的朋友一起投资。

这些古建筑错落布局,形成了一个大的庭院式建筑群,有回廊,有溪流,小桥流水荷花摇曳。会馆门前,是古村的小溪和大片水口林。查丽华说,今后,会馆也要做旅游。

买下老宅修缮或原貌复建,很多人是做开发,也有很多外乡人是自住。西溪南镇的琶村,来自上海的鲁女士就在村口改建了一幢古民居,有庭院、小溪,室内古朴又有现代感。她说,这幢房子,以后和家人要常住。

“买下来时,老宅都快坍塌了,也没人住的。在村口,也很难看。”鲁女士说,改建时,基本遵循了徽州古建筑风格,也有卫生间等。她说,这幢房子改建花费约100万元,以后能有产权证,就好了。

专家声音

流转利用应“保护第一”

记者在黟县、徽州区、屯溪等地走访了十多幢买卖后利用的古民居。发现这些改为“民宿”、客栈、农家乐等的古民居,有的是原古建筑修缮及适当改造的,有的是拆了快倒塌的老宅重建,有的异地搬迁老宅复建。

“大多数都符合徽州建筑形制和风貌,也有些改建存在问题,成了"大杂烩"。”从事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数十年的专家姚顺涞称,尤其老宅异地复建或重建的,材料虽是木质的,但东拼西凑的多,甚至将其他区县的构件直接用了,风格完全不一。有的不是专业古建技术人员,将年代不同的构件混杂利用,如清代建筑用民国构件,或明代及清代的构件混杂,外人看到的是一幢徽州老宅,但古建筑历史信息已错乱,人文价值破坏了。

姚顺涞称,在古村改造、复建、重建古民居,一定要遵循村落风貌及古建筑本身的历史信息,尽量保持完整性。对古村异地保护或重建的古建筑,应该在建筑醒目位置,用文字介绍修缮或改建过程及变迁内容等,不误导外人。

“产权流转后的利用,一定要注重老宅的保护,不能随意改造及拆除重建。”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孙说,对有保护价值的古宅只能原貌修复,室内按现代居住需求适当改造。如果已坍塌大部分,且不是文保对象,在文物部门监管下,可以按规定改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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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uqin] 标签: 老宅 徽州 古村 徽州区 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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