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新闻速递智慧农业

种业改革政府要做三件事

2014-07-29 作者:张世煌 来源:中国生物技术信息网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国务院20118号文件以后,中国种业越来越加快了资源整合,政府部门的职责是推动种业市场化改革和鼓励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不要违背市场规律,不要袒护不平等竞争。为此,政府部门当前要做三件事:

首先,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保护创新积极性,才能够激励非农资本向种业投资的积极性。没有强大的非农资本与种业的市场经济相结合,中国种业迈不进现代化的门槛。保护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保护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第二,彻底改革品种审定制度,包括终止“绿色通道”制度,才能激发创新积极性。虽然我们曾经寄希望于从“绿色通道”走向市场化,但现在“绿色通道”尚未实施,就已经被计划经济特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所桎梏,成为该领域巩固计划经济和官僚体制的前台玩偶。目前不考核企业资质和过早泛化却又匆忙落入计划经济陷阱的“绿色通道”,隐含着更大的市场风险,似乎是利益集团故意要陷“绿色通道”的改革思路于险境,所以应该暂缓甚至终止这个制度设计。企业发出市场化的诉求,不但要求彻底改革品种审定制度,也开始质疑“绿色通道”制度的合理性。对此需要重新评估和做出决断。

第三,防止计划经济和官僚体制引导的局部投资泡沫化倾向。总体而言,我国种业投资不足且分散,但局部环节泡沫化却很严重,足以置许多企业于死地,甚至将优质资本置于险境。这不是管理部门愿意看到的,却是计划经济思维所促成的,而且可以被市场经济所利用。今后要适当弱化国家层面对生产和加工基地的投入,要激励创新,鼓励研发投入,实现产业升级换代,这是未来我国种业最重要的竞争需求。

商业化育种遇到障碍,除了是因为上述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和品种审定制度压抑创新积极性之外,还在于科研管理体制成为绊脚石,这是我国特有的科研生产两张皮现象。国务院201411号文件将理顺科研管理体制的内在矛盾,对全国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和法人负责制,对科研机构实行信用评级制度。沿着这个改革思路,将有可能理顺科研管理体制,使企业主导的应用研发与政府机构主导的公益性研究相结合,使科研促进产业发展。这个促进科技体制改革的文件将有利于提振种业投资者的信心。

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在种业发展中定位于公益性研发,施行前育种研究和科企合作战略。这三位一体的公益性定位将引领我国种业的育种研发和创新方向,并奠定技术基础。(我要评论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宋体 种业 我国 将有 保护知识产权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