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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逐步放宽留学生入境限制,中国驻日使馆扩大对日签证发放

2020-08-24 来源:中新网、共同社、中国驻日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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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逐步放宽外国留学生入境限制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消息人士22日表示,关于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而实施的边境口岸对策,日本政府基本决定最快本月内放宽针对外国留学生的入境限制。将从日本政府支付学费等的国费留学生开始允许入境,视状况扩大至自费留学生。对于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再次入境,拟最快9月全面解禁。


留学生大多配合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抵达日本。今年由于新冠疫情,从4月起成为拒绝入境对象的国家较多,无法赴日的留学生接连出现。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再次入境方面,目前允许入境的对象是在日本宣布拒绝入境前离境,之后无法返回的外国人。今后将改为全面解禁。上述举措均以入境时的新冠PCR检测结果是阴性作为条件。日本政府要求入境后2周内在自己家中等地隔离,确认健康状况有无异常。


此前,日本政府优先放宽了商务相关人士出入境。与越南、泰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推进磋商,已部分恢复人员往来。今后将在日本的机场等处扩充PCR检测能力,逐步扩大放宽对象。


中国驻日使馆扩大对日签证


另外,位于东京的中国驻日本大使馆22日表示,对于此前因新冠疫情影响而限制的面向日本人的签证,将扩大发放范围。以持有中方居留许可的人员为对象,不仅有商务相关人员,还包括驻在人员的家属等。即使无居留许可,如果有当地政府邀请函,也受理签证申请。

  

此举将活跃人员往来,带动日中交流正常化。该措施从22日开始实施。不仅在大使馆以及有签证中心的名古屋、大阪的总领事馆,而且在札幌、新潟、福冈、长崎的总领事馆也可办理。申请需要网上预约。中国大使馆6月17日起恢复了经济、科学技术、人道主义理由的签证发放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类人可向中国驻日使馆申请中国签证。


一、自2020年8月22日0时起,持中方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的日本籍人员,赴华事由与现持居留许可相符。


二、无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已取得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无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居留许可,但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任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工作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四、因下列人道事由需赴华的:


1、探望病危病重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处理直系亲属丧葬事宜的,须提供医院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户籍藤本等)复印件及国内亲属邀请信和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公民(或持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赴华团聚生活的,须提供该中国公民(或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或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3、赴华照顾或赡养中国籍父母的外籍子女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提供该中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注意事项:


1、自2020年9月1日起,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东京、大阪、名古屋)或无签证代办的驻长崎、福冈、札幌、新潟总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所有申请人必须事先在线填表并在线预约。签证中心和有关总领馆将仅受理已完成在线填表及在线预约的签证申请,不再接受旧版申请表。为不影响行程安排,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出行计划并提前预约。


2、持中方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的日本籍人员申办签证时,需填写签证申请表、签证申请健康承诺书,无需提供邀请函等其他材料。以上系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将发布最新通知,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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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苇] 标签: 费留学 许入境 解禁 商务相 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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