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新闻速递综合时讯

四川:农产品生产主体“两个名单”制度实施

2020-06-09来源:四川日报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今后,四川将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情节严重者,其农产品终身不得流入市场。6月1日,四川省正式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今后,川内农产品生产主体所生产的农产品只要出现农药或兽药残留超标等6种情形任意一个或多个,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而农产品生产主体在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后存在拒不整改等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列入“两个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重点监管、增加抽查抽检频次,并责令限期整改。“两个名单”有效期限原则上为2年,连续3次被列入“黑名单”的,终身列入“黑名单”。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
相关新闻: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