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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扎实开展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活动

2020-02-03来源:格尔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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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两节”。按照省、州、市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格尔木市农牧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查活动,保障全市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一、落实管理责任,细化任务分工

根据省、州、市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格尔木市实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格政农〔2020〕2号),按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总目标,扎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组织农业投入品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合作社),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活动。

二、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检查整治

元旦期间,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49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屠宰企业、农牧业生产企业(合作社)10家。主要对农资经营单位台账记录、农业投入品质量,屠宰企业检疫档案、种养殖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技术规程及质量控制措施、农产品生产档案、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尤其是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经检查,全市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均能够严格落实体责任,较好地执行生产经营规范规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生产经营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导整改。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格尔木市农牧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农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元旦期间,抽检“瘦肉精”检测样品51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抽检果蔬样品20批次,经检测合格率为98.4%以上;开展市场准入果蔬抽检样品54个,合格率为98%以上;抽检尿样牛18份、羊33份进行瘦肉精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点对点”调运冷鲜肉经营企业4家次,各企业“点对点”调运的冷鲜肉全部经过事先申报备案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调入格尔木市后开展落地监管及采样监测工作,期间采集样品20份送州疫控中心做非洲猪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三、积极配合督查,开展联合执法

1月16日,州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督查组前来格尔木市督导检查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格尔木市积极主动配合,及时响应督查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安排相关行业负责同志及执法人员同州督查组一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检查活动期间,州督察组汇同格尔木市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手段,先后现场检查了格尔木市农药、兽药经营门店,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种、养殖企业(合作社)、农家乐以及农贸市场等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看了农资进销、生产用药、屠宰检疫、养殖档案等生产经营台账记录,以及禁用农药禁销、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点保护野生鱼类禁捕禁销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操作规范落实情况,同时对格尔木市节日期间农产品供应、生产经营环节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检查过程中,对部分台账记录不规范、环境卫生较差、货品存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各生产经营主体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口。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州督查组联合格尔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3人、执法车辆4台,检查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8家,发现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环境卫生较差、货品存放不规范问题3件,已现场督促整改。从检查结果来看,格尔木市各农资经营户、屠宰企业、种养殖企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强、敏感性高,主体责任、生产经营操作规范基本落实到位,未发现销售假劣农资、违法添加、违规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良好。

四、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源头监管

下一步,格尔木市农牧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州督查组检查指导工作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把源头关口,以蔬菜、肉禽蛋奶等节日期间主要消费农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深入推进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及消费安全,让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吃上放心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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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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