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国新医改10周年。11月15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目前,山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补助标准从2009年80元提高到当前的520元。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贫困地区的沉疴顽疾。2017年开始,山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三保险”,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三救助”和个人年度看病自付额不超过1000元、3000元、6000元的“136兜底”医疗保障政策。
政策帮扶下,山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90%,可以先诊疗后付费,在县内住院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直接结算。并且先后实行城乡居民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机制上保障了医保有效投入、便捷推进。
同时,山西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统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并轨提质。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政府补助制度,为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360元,退养村医享受每月20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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