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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农民讨要地租的背后:土地流转正陷入“两难”境地

2019-09-04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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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王集乡杨沟村的86岁农民邸克政年纪不小、但思维清晰。他为了6千多元的土地租赁费两个月来四处求助,最终拿到了迟到的钱。

事发的起因是这样的: 去年10月,杨沟村的1500亩土地被村两委统一流转给了江苏的一家公司种植蔬菜。合同约定今年6月30日是这家公司首次支付土地流转租金的日子,但一直到8月底,这家公司一直没有向村两委付清流转租金,所以当地村民迟迟没有拿到租金。

“但没想到第一次支付上半年的租金,对方就违约了。我家不到17亩地,应付6480元。”邸克政说,村民并不是直接与公司签的合同,而是一家一户与村委会签的土地流转合同。原来,村委会和这家公司以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达成了流转协议,协议期限为10年。双方约定,每年的6月30日和10月30日,土地流入方要分两次付清全年地租。 “才第一年流转,就赖我们的钱,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 ”邸克政表示,由于流转合同是由村里出面和对方签订的,村民们对此束手无策,只能干着急。对于自己这么大年纪还要奔波维权之事,邸克政表示无奈:“年轻的村民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弱病残,我只能自己想办法。”

记者电话连线了杨沟村村支书魏俊国。魏书记坦言称,这家名为徐州多成食品有限公司是经当地一位乡贤介绍引进流转村里的土地。当时也没有深入考察企业的实力和信誉等。流转费拖欠后,由于涉及到4个自然村共200多户农民,政府非常着急,积极地进行了催款。在反复的催要下,这家公司已于8月30日付清了上半年的流转费,村两委马上下发给村民,以平复村民焦急心情。

9月2日,邸克政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欣喜地表示村委会已经下发了上半年的土地租金。但想问企业延迟付款,是否能够再进行相应的索赔?在得到法律咨询后,老人表示不放弃权利。这位老人的维权意识与执着精神着实令人钦佩。

而与此同时,相隔几百公里之遥的肥东县种粮大户陈志刚也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经济压力。

陈志刚在张集乡的四个行政村内共流转了1500亩土地一直从事粮食种植。“种粮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之前签的合同是按照600斤稻谷支付农民的土地流转金。当时是从2012年签到2025年的,要按照之前的价格。我是肯定干不下去了。所以我找到四个村的村两委,说如果不降地租,我就没办法干了,只能摞担子跑人了。”陈志刚说,村两委也本着他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与村民做思想工作,连续多天跑了一百多户村民家、挨家挨户诉说困难,终于得到大家的体谅。最终同意降到了每亩地400元的租金。陈志刚与村子随后签订了补充协议,附加到原始合同之后,继续坚持在土地上干下去。“周边有很多种粮大户都干不去了,甚至有村民组找到我愿意下降到每亩地280元的租金给我地。农民之所以降地租给我干也是看在我平时讲诚信、人可靠的基础上。”陈志刚感叹道。

能够像陈志刚碰到的这样带商量、自降流转金的农民在实际生活中也并不多见。双方都要求利益最大化常常导致流转土地提前摞荒现象频繁发生。早在多年前,安徽就曾经发生多起大面积土地流转企业经营不善引发维权这样的事件。不少专家也提出建议,流转土地时要让企业先打保证金以规避农民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从事农业的主体或企业大部分很难做到。

即便是已经实施保证金制度的发达地区也依然难控农业风险。“我们这里每年有一半的农业企业因经营不善出局。由于提前支付了保证金,不影响农民土地受益,同时也给我们再招商提供了时间差。”合肥市滨湖新区烟墩街道农办主任方明勇介绍说,他们对辖区牛角大圩土地流转时招商引资要求企业必须提前支付土地流转金后,钱到帐了再交土地给企业。

最新数据显示,安徽的土地流转率已达到46%。土地流转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达到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目的;而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因高额流转费,抬高了生产成本,甚至远高于流转前的生产成本。如何让土地流转双方利益都有所保障,实行良性循环,仍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破解的课题。安徽省政府参事、三农专家刘奇对此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土地流转可能会越来越难。除了流转规模经营以外,还要引入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应该鼓励不突破农业用地制度的多种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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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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