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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推动积极就业政策向就业优先政策转型

2019-06-25来源:枣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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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解读《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山东省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从枣庄市就业基本情况、《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等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积极应对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充实完善枣庄市就业政策体系,推动积极就业政策向就业优先政策转型,今年1月份,枣庄市开始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后经过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聚焦“稳”、注重“实”、突破“大”,进一步充实枣庄市稳就业“政策箱”,打造积极就业政策“升级版”。

《实施意见》主要有五部分,具体为: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包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包括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金融支持、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创业税收及补贴政策、积极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包括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加强失业人员培训;全面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包括落实失业人员待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包括压实各方责任、抓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加强形势监测。

与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具有“五暂缓”“六扩大”“三延长”“两提高”的突破创新。“五暂缓”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六扩大”是指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创业补贴受益范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和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三延长”是指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实施期限、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期限及创业孵化载体奖补期限。“两提高”是指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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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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