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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有利:“农地出让”探索解决“三农”问题

2018-06-28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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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农村青壮年大多离开农村,留守老人是目前农村农业生产的主力,应尽快研究和探索有关问题,把农业的根留住,把农业的本保住。”6月27日下午,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举办了“农地出让”理论的专题报告会,中国三产化/服务化著名学者贺有利专题报告了“农地出让”理论,并建议进行“农地出让”的试点。

贺有利认为,“农地出让”理论是“三农”问题改革的探索,可以解决农业集约化、农业竞争力、食品安全、农业风险等问题,有利于解决农地资本化、农地资产化、农地交换价值、经济增长、农业投资、农村投资、民间投资、农场经济、城乡一体化等问题。贺有利在报告中建议,城镇土地可以出让,农村土地经过改革也能够出让。在农村进行“农地出让”,解决土地公有与投资自有的矛盾,把农村部分土地进行出让,建设现代化的农场(农庄)。

贺有利介绍,“农地出让”的适用范围首先是已经永久流转的农业土地,其次是已经荒芜的农业土地,再次是已经进城农民的农业土地。永久流转农业土地实行“农地出让”可以合法转让(继承)、出租、抵押,有利于种植大户做大做强。荒芜农业土地实行“农地出让”防止了耕地的继续荒芜,有利于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已经进城农民的农业土地实行“农地出让”有利于进城农民购买住房安居创业。“农地出让”有利于粮食安全,有利于农业发展,有利于乡村振兴,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

“‘农地出让’有利于彻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实行‘农地出让’农民的承包土地就能够实现资产化、资本化和交换价值,这对所有的农民而言,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有利于彻底解决农村和农民的贫困问题。”贺有利指出,实行“农地出让”农民将转型为农场所有者、产业工人、农业工人,其收入一般都比农民的收入高而且稳定,失地农民获得了合理足额的补偿资金,取得了比农村社保标准更高的城镇社保,购得城镇住房成为新的根据地,这有利于彻底解决农村和农民的贫困问题。

贺有利认为,“农地出让”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农地出让”在城镇国有土地出让供给的基础上,增加了农村国有土地的出让供给,是土地管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农村和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地出让”在城镇投资领域——城镇工厂、商场、住宅等基础上,拓展了农村投资领域——农场,是投资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拓了民间资本和公有资本新的投资领域,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

除上述观点外,贺有利在报告中还就“农地出让”带来的其他作用进行了阐述。如“农地出让”有利于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农地出让”有利于保障农业和农村投资;“农地出让”有利于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推动农业和农村步入良性循环;“农地出让”有利于解决食品安全;“农地出让”有利于防范农业风险;“农地出让”有利于加快县域中心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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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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