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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制度为优良品种保驾护航

2018-02-09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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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品种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向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去年以来,种业界各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迅速启动实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截至2017年12月底,品种申请量7306个,登记品种1428个,实现良好开局。2018年,农业部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进一步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推动品种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百花齐放,品种申请呈“井喷”

近年来,我国种业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非主要农作物种业呈现出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随着消费者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日益增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品种类型也由过去的“集中单一”渐渐变成“百花齐放”。

数据显示,登记制度实施仅仅8个月,申请登记的品种数量就高达7306个,覆盖了登记目录规定的六大类全部29种农作物。其中,蔬菜类品种申请量最大,为4326个,占据整个品种申请量的“半壁江山”;此外,油料类有2014个、粮食类721个、果树和糖料类100余个,而茶树品种的申请量则相对较少,仅有29个。

在具体农作物品种上,登记申请情况也是大相径庭,向日葵的申请量最高,达到了1176个;西瓜、辣椒、大白菜、番茄、甜瓜、油菜等常见品种的申请量也很大,均在500个以上;黄瓜、花生、高粱、谷子、结球甘蓝、马铃薯、甜菜等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作物品种申请量均在100个以上;而像甘薯、大麦(青稞)、豌豆、蚕豆、亚麻(胡麻)、茎瘤芥、甘蔗等商品性不高或对种植区域要求较强的作物,申请量较少;苹果、茶树、桃、柑橘、葡萄、梨、香蕉等多年生作物,品种申请量最高不超过30个,有的仅有4-5个。

大量的品种登记申请不仅考验着申请者填报申请材料的质量,也检验着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据统计,2017年底,省级已成功受理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的登记品种5055个,通过省级审查并上报全国农技中心复核的品种有4094个,样品检测合格入库的有2513个,已经农业部公示公告的达到了1844个,登记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在已经审批公告的1428个品种中,反映出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从地域分布看,山东、河南等蔬菜作物主产区,品种申请量分别达到908个、609个,甘肃、新疆等果菜特色优势区,品种申请量分别高达1216个、562个,与当地非主要农作物发展在全国所处的水平相一致,体现了优势主产区领先全国的品种创新能力。北京、天津、内蒙古等拥有众多科研能力较强种企的地区,其品种申请量均在350个以上,也显示了企业在品种选育中的贡献作用。

从品种来源看,一方面,已审定品种只有350个,新选育品种则有69个,数量最多的是未审已售品种,达到了1009个,这与登记制度设计初衷基本吻合,为过去制度下的未审定品种提供了规范空间。另一方面,在这1428个品种中,96%都是国内自主选育和合作选育的,仅有4%是从国外引进,显现出我国非主要农作物育种能力的增强,为我国农业生产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种源和坚实的保障。

落地生根,各部门联动保实施

“我们也想登记品种,一是苦于没有技术,二是听说申请登记过程繁琐。”甘肃省张掖市益农鸿博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郑波如道出了品种登记制度刚实施时的顾虑。

起初,像郑波如这样的种企负责人不在少数,品种登记毕竟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品种申请者有疑问实属正常。如何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问题考验着品种管理者工作开展得是否扎实到位。

品种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农业部和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准确把握和深入分析新任务新要求,加强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工作部署,多种措施保障《品种登记办法》尽快“落地生根”。

作为品种登记牵头总领单位,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迅速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品种登记制度的立法精神,举办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培训班,全面解读《品种登记办法》和《登记指南》,明确品种登记实施目标要求,并组织31个省启动品种登记制度。

作为品种登记制度在国家层面的实施单位,全国农技中心则专门成立了品种登记处,研究细化《品种登记办法》具体实施操作要求,及时编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问答(手册)》,指导种业相关主体做好品种登记申请、审查与执法检查工作,并督促各省建立健全品种登记机构、落实登记责任、快速启动许可工作。

此外,全国农技中心还充分利用种业信息网、种业工作微信群等媒介,以及种子管理部门、企业及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宣讲品种登记制度,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同时,全国农技中心还按照规范审批、高效审批、廉洁审批的行政许可基本要求,认真梳理品种登记许可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建立健全省级审查与部级审批无缝对接机制,推进品种登记许可规范、高效、透明运行。为了保障制度公正实施,全国农技中心着重对省级审查通过的品种登记相关文件进行复核,核查社会对品种登记信息公示公告提出的异议,科学甄别和处理涉及异议的登记品种,确保登记许可管理公平化。

作为品种登记主体责任部门,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将登记受理和审核的行政职责,以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到业务更精的种子管理部门。

去年5月底,31个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就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落实了科室责任和人员,建立了受理、审查分工协作的高效机制。北京、山西、安徽、河南、海南等省份还专门成立了品种登记科,配备了多名业务骨干。并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品种审查工作流程或办事指南,举办了70多场集中专题培训,涉及培训人员近1万人。河南、北京等省份还通过多种渠道争取到了财政专项经费和推广项目经费,为品种登记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为登记品种样品接收部门,14家种质资源库(圃)迅速部署相关工作,制定样品接收检测与入库保存处理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并组建专业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3171份样品接收和2513份样品入库入圃保存工作,有效保护了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同时也为今后建立品种DNA指纹库提供了重要支撑。

市场规范,种子企业齐叫好

“现在品种登记申请流程已经很熟悉了,在网上申请非常方便,整个申请过程,包括材料的准备、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也很顺手,我们已经成功申请了49个品种,获得公告15个。”河南省豫艺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宝金从申请者角度对品种登记工作的实施情况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的确,品种登记工作开展后之所以有较高的申请量和较为便捷的申请程序,离不开实施工作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

在新的管理制度下,事前不设品种入市门槛,申请者提出登记申请后,经过省级书面形式审查和部级复核审批通过后便可进行品种推广。申请登记时,若是在《品种登记办法》实施前未审已售的品种,只需提交发票或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出具的推广应用证明即可申请;若是新选育的品种,试验测试不需经过种子管理部门组织,而是由申请者自行完成即可,与过去的管理制度相比不仅更加规范,也更便捷。

同时,农业部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平台,极大方便了不同地区的申请者。据负责设计平台软件的北京中园博望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刘海辉介绍,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实现登记受理、审查、复核、公告、证书打印及样品签收、入库检测等网络化操作,做到品种登记许可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品种登记许可效率,同时,申请者还可跟踪查看到各个许可环节的审核意见和办理时间。可以说,登记管理的信息化平台不仅实现了办理事项的“零积压”,更能够对资料不齐全或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行为进行“零距离”服务指导。

“随着品种登记工作的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市场将会越来越规范,对于像我们这样有一定育种实力的企业来说是好事,对于那些没有育种实力甚至仅仅是套牌销售的种子企业来说,可能就会面临比较大的压力了。”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戴祖云表示。

实际上,非主要农作物之所以能够获得企业特别是有育种实力的企业的认可,根本原因还是解决了品种销售市场混乱和选育创新能力不足这两大问题。

现在,品种登记许可作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市场推广的一个必经入口,为品种入市把好了“第一道关”。通过登记许可,种子管理部门建立了选育过程、特征特性等详细的品种身份信息,确立了品种的选育人,有利于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同时,颁发的品种登记证书,仅仅作为品种市场推广的“通行证”,判定品种好坏的话语权则交给市场,企业更有信心拿出新品种、好品种来参与市场竞争了,这也为今后品种追溯管理、市场违法行为处理和种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品种登记过程中,解决了不少诸如超抗、甜王、日本天皇等‘一品多名’‘一名多品’及浮夸宣传等品种命名混乱问题,进一步维护了品种选育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国农技中心品种登记处陈应志介绍。

据统计,2017年提出品种登记申请的主体一共有974家,其中有761家是种子企业,占到78.1%;涉及到品种选育单位1378家,其中种子企业1066家,占到77.4%,呈现出绝对优势。品种登记制度的实施,正越来越受到有科研实力的种子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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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nxinxin] 标签: 品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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