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热点话题科技知产

中国种业这五年 法律规章日益完善

2017-10-09来源:农民日报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农业部已修订发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4个配套规章,以及《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等2个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修改品种审定标准:

修订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对高产稳产、绿色优质、特殊用途的品种进行分类管理,将品种入市权交给企业、品种选择权交给市场、品种判定权交给农民,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高产稳产型

要求品种高产稳产,试验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生产上大面积推广的骨干品种)增产3%以上。

绿色优质型

品种具有节约水肥资源,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适宜机械化作业或轻简化栽培等优良性状,产量可适当放宽。

特殊用途型

适应市场多元化胡品种,申请者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备后,自行开展试验。

启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发布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今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批有涵盖粮油糖、菜果茶和橡胶等的29种农作物列入登记目录。

截止目前,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共有2199个品种通过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申报登记,其中,28个省(区、市)审查并报全国农技中心复核品种907个,种子样品验收入库565个,完成登记公告362个(油菜、向日葵和西瓜完成登记的品种数最多,分别有132个、62个和50个)。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renxinxin] 标签: 种子法 品种 审定 体制 完善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