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星级记者 张玉芳)作为中央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金寨县近日出台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奖励扶持试行办法,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给予一定的房屋拆除补助和宅基地退出补偿。新政自4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01 退出宅基地给补偿
据了解,该县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行“依法自愿、合理补偿”,将采取无偿、有偿两种方式退出。
其中,“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继承之外未经批准在农村占用和使用的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退出。颁发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其他合法来源手续的、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的、继承或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已进城入镇落户的自愿退出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不过,该县同时也规定,对于无偿退出的部分,如果村民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主动腾退地上房屋并交出宅基地,也可以给予一定的房屋拆除补助。
宅基地有偿退出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框架结构6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3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5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250元/平方米。宅基地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7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02 进城入镇买房享补助
宅基地退出后,农民该往何处去?金寨县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对自愿退出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到城、镇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的,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到县城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并承诺不再申请农村新宅基地的,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上浮30%;按购房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的奖励(房票),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金融机构可提供不超过20万元/户的免抵押惠农安居贷款。
到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房屋拆除补偿上浮15%;按购房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奖励(房票),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金融机构可提供不超过10万元/户的免抵押惠农安居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户的小额扶贫信贷支持。
鼓励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农民退出宅基地后,进城入镇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符合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对自愿一次性缴满15年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03 大多农民仍在观望中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该县推进宅基地改革中,注重规划引领。全县23个乡镇规划布点183个中心村、保留404个自然村庄。至2030年,全县村庄用地面积5.99万亩,可吸纳10.4万户、36.5万人落户新规划的集中居住区,既解决了农户建房落地难等问题,又能腾退老宅基地12万亩,节约土地6万亩。
据了解,退出的宅基地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再分配,其余部分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将部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增加返还农村资金。记者从南溪镇曹畈村获悉,目前,当地大多农民仍处在观望之中,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主要有跟随子女进城的老人以及部分计划进城买房的年轻人。汤家汇镇负责人则介绍,该镇将宅基地退出和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程结合,移民还可享受水库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等资金补助,一般一户能享受各类补助一二十万元,对房屋老旧户、高山移民户较具吸引力。
根据金寨县的改革部署,未来该县还将推动农村宅基地加快流转,鼓励农村居民对其拥有的闲置宅基地以转让、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其受让人可突破村民组范围限制,放宽到行政村内甚至相邻村,实现农民资产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