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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村旅游 保证土地使用可持续性

2015-12-23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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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2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意见,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旨在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意见》按照鼓励使用存量、规范使用增量的原则,依法明确了乡村、自驾车、邮轮游艇、文化和研学领域旅游的用地政策。

意见提出,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但首先得符合相关规划,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用及以入股、联营等合法方式;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意见还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但应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进行;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设施。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指出,意见推出,是为了解决我国旅游业用地政策长期不明,而新业态用地政策需求旺盛的矛盾。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指出,长期以来,由于规划衔接不足,一些乡村旅游建设项目难以落地;部分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新建设施用地需求开始凸现,这些都是制约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的因素。

朱启臻:最近这些年,乡村旅游业发展迅速,和乡村旅游相关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还有传统村落旅游都在发展。但最大的问题就是用地,比如农家乐,需要停车场,非常漂亮的村落,没有地方停车,就吸引不了游客。有些地方马路需要宽阔点,需要修路。一些企业发展乡村旅游搞起了农业休闲度假的产业,也需要有配套的客房、餐厅、停车车位,这些都受到制约,没有用地指标,难以得到有效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这次意见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不过,意见同时指出要促进相关用地的集约利用、规范利用,在朱启臻看来,这是必要的。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土地,但不能浪费土地。

朱启臻:这次文件,指出鼓励使用存量、规范使用增量的原则使用到乡村旅游这方面来。过去用地并不规范,很多建设用地指标用错了地方。比如有的地方引进企业,占了土地,影响了耕地使用。这次强调规范性,需要土地使用后的可持续性,而不是昙花一现,能够给老百姓带来长远的好处。比如,乡村旅游需要停车场,是非常必要的,又是可持续的,不是建完之后就没用了,有个很好的发展规划,不要浪费土地。再有就是比如我前段时间去一些旅游村,建了一些城市里的建筑,还有城市一样的小花园,这就是占了耕地,没有很大意义,要规划好。

因此,针对旅游用地可能存在的浪费现象,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包括建设用地。

来源:央广网

编辑: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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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uwei] 标签: 乡村旅游 土地 使用 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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