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内容翻译)
第十八章 知识产权
TPP知识产权章节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地理标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同时,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实施及缔约方在同意的领域开展合作的内容。知识产权章节将使企业在新的市场上更容易地搜索、注册和保护知识产权,这对小企业而言特别重要。
关于专利权,本章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国际最佳实践设立了标准。关于商标,协定对企业和个人用以区别于其他产品的品牌名称和标识予以保护。该章还对新地理标识保护提出了一些透明度及正常程序保障的要求,包括通过国际协定承认或保护的地理标识。其中包括了对商标和地理标识关系理解的确认,以及确保通用名称的使用。
此外,本章包含了与制药相关的条款,以促进创新和救命药品的研发,促进非专利药的可获得性,同时也考虑不同缔约方达标需要的时间。本章的承诺包括对药品和农业化学品为获得上市批准而提交的未公开的实验和其他数据的保护。各缔约方在本章重申对WTO 2001年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公共健康声明的承诺,特别确认各缔约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健康,包括针对艾滋病等传染病发生时采取的措施等。
在版权领域,本章纳入了对作品、表演及歌曲、电影、书籍和软件等音像制品加以保护的承诺,并对技术保护措施和版权管理信息设定了有效且平衡的条款。作为对上述承诺的补充,本章还认为各国有义务继续通过基于合法目的的保留例外和限制,在版权体系中寻求平衡,在数字环境下也是如此。本章要求各缔约方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建立或者保持一个版权安全港的框架,但该义务不允许缔约方依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监控自身系统出现的侵权行为而设立类似安全港。
最后,TPP缔约方同意提供强有力的执行体系,包括民事程序、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针对商业规模的商标假冒和侵犯版权等行为采取刑事程序和惩罚等。特别是TPP缔约方将采取法律措施防范商业秘密的盗用,建立针对包括网络窃密等方式在内的商业秘密盗窃行为和偷录影像的刑事程序和惩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