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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正式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工作 每市斤1.55元 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2015-10-11来源: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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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2015年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据悉,今年我省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收购价格与去年一致,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非标准品粳稻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国家规定的质价政策执行。

今年全省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量预计在1300万吨左右。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农发行等部门确定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近600个,仓容1800多万吨,露天储存能力1700多万吨。后续将根据收购进度,适时安排增设收购仓容,以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求各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的收购政策,严禁压级压价收购,严禁变相抬级抬价收购,严禁超规定增扣量、增扣价,严禁先收后转、低收高转,严禁以陈顶新、搞转圈粮,严禁虚报收购数量、套取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严禁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给农民“打白条”,并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收购品种、质量、价格、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标准、结算方式、操作程序等信息,让农民售放心粮、明白粮。同时,发挥收购“一站式”服务的作用,积极采取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公开质量检验、保证准确计量、加快结算速度、实行预约收购等措施,减少农民集中排长队售粮,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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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uwei ] 标签: 黑龙江 稻谷 最低 收购价 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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