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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推荐】人民日报:中国该如何向土地污染开战?

2015-06-19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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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中国人有深厚的情结。作为一个农业文明绵延了几千年的国家,由稼穑而产生的天文、立法、传统节日、自然信仰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基础。在中国人的文化基因里,一直存留着对土地的尊重与敬畏。

然而,随着工业的繁盛,过度开发、污染让一些土地变得满目疮痍。环保部最近发布的《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土壤侵蚀总面积294.91万平方千米,占普查范围总面积的31.12%。另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中国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态势。

像对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开战一样,中国已经对土地污染开战。

流失耕地失而复得

长期以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使得中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从1996年到2009年,全国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结构调整和灾毁减少的耕地超过2亿亩,其中大多数是优质耕地,仅东南沿海5省就减少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了福建省全省的水田面积。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建设用地总量已接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2020年规划控制目标数,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不断增大。

给耕作层土壤“搬家”,是减少建设占地损失的好办法。根据中国社科院的测算,如果未来每年建设占用耕地500万亩左右,并将这些耕地全部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将可再造优质耕地200万亩以上,或改良中低产田600万亩、提高耕地质量等别2等以上,让流失的耕地失而复得。

吉林省利用耕作层土壤“搬家”,有效保护了珍贵的黑土地资源,保持了优质耕地生产能力基本稳定。作为全国较早推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的省份,吉林省半数以上县市都开展了这项工作,剥离耕作层土壤面积超过20万亩,剥离土方量超过5000万立方米,使得3万多亩优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得以保留。

土壤修复正在起步

和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对污染土地、退化土地、损毁土地等的综合治理修复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中国正式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首批修复试点。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达30%以上。中国实际需要修复的土地规模巨大,预计2015年中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将达400亿元。未来4到5年将是土壤修复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珍惜土壤保护先行

“要治理修复,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解释,自然形成1厘米厚土壤需要200年,形成1厘米厚耕作层土壤需要200年至400年,形成20厘米厚的耕作层土壤则需要更长时间。

2015年被联合国定义为国际土壤年,这也是第一个国际土壤年。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也在积极行动。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范围等。今年中国将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计划用6至7年时间,遏制住土壤污染的趋势。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日曾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环保部将全力贯彻落实好环境保护法,抓紧编制“土十条”,逐步推动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经济转型升级,污染企业搬迁或停产,会遗留一些污染场地,涉及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如何整治,成为不少地方的难事。

去年以来,我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做了大量调研,主题就是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在查阅资料时,我们发现,发达国家污染场地再开发用于住宅、商业区、办公区而导致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的事例屡见不鲜,如美国拉夫运河事件、日本东京都铬渣污染事件等。企业原址土壤和地下水积淀的污染物质在短期内难以自然降解,如不及时进行治理修复,污染物将会通过地下水、空气等途径进入人体,势必威胁人体健康。

江苏无锡,自古以来被誉为“太湖明珠”。调研中,我们经常谈起童年记忆里的无锡,那时候,无锡土壤肥沃,处处绿草如茵;河网密布,小溪清澈见底,是“鱼米之乡”的最佳注脚。

无锡工业企业用地占城市用地比例曾一度高达20%。2009年10月,无锡市政府决定在土壤修复工作上先行先试,特别是对已经关、停、并、转的高危污染企业从快从紧开展土壤修复。

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管理是新生事物,国家法律和标准还不健全,审批制度和操作程序尚不完善,各地不得已各行其是,现有的管理还远不能满足对污染场地修复的要求。

污染场地调查工作通常都是在企业搬迁或用地性质发生改变后进行。污染治理也要“治未病”,所以对企业场地土壤的日常监管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日常监管制度依然缺失。

我们建议,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应根据污染企业类型建立监管制度,要求污染企业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类型和可能的污染程度定期进行土壤调查评估,并加强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情况的监督检查。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检测技术和环境质量技术标准。

我们建议,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指导标准。各地环保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商讨制定符合当地地域地质结构特征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调查治理技术规范。可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开展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充实技术支撑体系和规范标准体系。

在调研时,我们希望全面掌握全市污染场地的分布、污染程度的大小。然而,我们却没法从政府部门获知这个信息。并非因为这个信息保密,而是现有基础数据与资料严重不足,尚不能掌握全市主要行业的工业企业场地污染状况,更谈不上提出清单、建立污染场地空间档案。

对此,我们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对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的系统调查、评估,准确并动态掌握污染场地的区域分布、污染面积、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等统计数据和信息档案库,实现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的规范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我们认为,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典型污染场地为重点,加大被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发力度已迫在眉睫,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筛选和推广符合实际的成套技术。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从事污染场地治理的专业人才,也可以通过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定向培养,以满足土壤修复产业日益增长的需要。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耗资巨大,在城市化进程中,应结合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土地利用建议,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开展城市控制性详规的重要依据。修复时限对修复成本影响巨大,因此,需要积极开展修复前置工作,尽可能做到待搬迁污染场地边生产、边修复;边搬迁,边修复,积极探索“以废治废”和“绿色修复”等可持续修复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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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glu] 标签: 土壤 污染 修复 耕地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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