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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关于绿色金融的争论

2015-04-11 作者:柴麒敏 来源:微信公众号:绿色金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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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观察》2015年第12

一个概念最近趁着“绿色化”的春风反复被提及,那就是绿色金融。

“绿色”契合国人和媒体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而“金融”乍一听就让人觉得很有文章可以做,甚至热血沸腾。这个概念实际上包括了我们常提的生态金融、低碳金融、气候金融、环境金融、新能源金融等内容,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的世界第一家专注于社会和生态业务的“道德银行”(GLS Bank),该银行可以为一般金融机构不愿受理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服务。一个概念的流行,要么是站在了起飞的“风口”上,要么是这件事很迫切待解决但苦于找不到让大家都满意的好的解决办法,生态金融在中国则两者兼而有之。

绿色产业可否成为支柱产业?

金融尽管可以很抽象,但其本质仍需依托一个实体,也就是杠杆的支点。绿色金融所需要的就是绿色产业。已经毋庸赘言,中国的环境问题槽糕到什么程度。传统的发展观,或者称为“GDP主义”,认为环保和减排是给企业增加负担的,是约束、阻碍经济发展的,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环保不执法就容易成为常态。为此,国务院在2013年还专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这是为绿色产业做背书,传达给市场和社会“减排也可以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的信号。

支柱产业意味着要具备相当的产业规模,同时在社会就业、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国民经济产生较大影响。时至今日,“绿色产业离成为支柱产业还差几步”成为了舆论追逐的问题。有两点判断是乐观的:一是国家环保政策趋紧,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颁布实施,“环保强权”时代即将到来;二是新常态下国内“铁公机”类的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放缓,生态环境建设领域投资倒是可以成为“中国模式”下的接力者。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推出的七个万亿级“重大工程包”中有两个是绿色产业,分别是生态环保和清洁能源。如果《意见》目标实现,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将达到6.6%,显著超过支柱产业5%的惯例水平。

但是,这当中也存在一定的悖论,那就是环保产业规模要扩大,意味着污染的规模还在扩大,不然在金融领域没有增长故事可以讲,越治理则产业规模越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我国环境污染形势分析与治理对策研究”课题中指出,当前至2020年是我国污染物排放跨越峰值并进入下降通道的转折期,这就意味着环保市场的空间也将达到峰值。因此,有三个观点需要澄清:一是环保产业还远没有达到治理饱和的程度,仅就大气污染物而言,从当前的总量水平削减60%80%才能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这一过程可能持续1020年;二是绿色产业不仅是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和新能源、绿色基础设施和装备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领域才是“水下冰山”,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最新发布的《绿化中国的金融系统综述报告》,中国新增的绿色金融需求大体上在每年2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年度投资规模占各年GDP的比重超过3%;三是目前绿色产业投资始终不足,年均资金缺口达到2000亿左右,这当中有体制和政策问题,但直观表现无疑是金融风险问题,也就是投资绿色产业很多还不赚钱。

绿色金融是否有必要另起炉灶?

目前我们讲绿色金融,主要是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三大件”,一般指的是在传统业务操作过程中考虑环境影响评估和保护标准,体现金融机构可持续责任,同时也降低因全球环境治理不确定性带来的金融风险,比如2003年由国际金融公司(IFC)和部分商业银行提出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赤道原则”(EPs),目前全球有80个金融机构是其会员,主要涉及在新兴市场的国际项目融资与债务(适用于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项目),国内兴业银行因与IFC合作而于2008年引入了该原则。直到2012年国内首笔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天然气综合利用)才在陕西榆林市落地。如同1974年的“道德银行”一样,赤道原则并不为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所采纳,一般的认识仍然是强调“绿化”标准可能会提高项目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限制业务规模。

目前绿色证券主要以债券市场为主,据统计截止20146月超过700家绿色企业的融资规模已近万亿,但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债券还寥寥无几,而以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为主的生态产权市场才刚刚起步,试点交易尚不活跃,全国性市场还有待时日,同期绿色保险的风险保障金规模约在百亿级,真正撬动绿色金融杠杆的仍是绿色信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以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陆续出台了诸如《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根据银监会最新公布数据,截至20146月,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4.2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6.4%。其中,工业节能节水项目贷款余额3470亿元,节能服务贷款余额349亿元,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贷款余额565亿元,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贷款余额1.98万亿元。但这类信息披露缺乏细节内容,其可信度仍被普遍质疑,在基层调研往往会发现所谓的绿色信贷都是原先已经决策的融资项目贴上“绿色”标签,很多甚至是变相的“两高一剩”项目,鲜有的几单排污权、碳资产质押贷款都上了新闻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报道。

绿色投资普遍风险高、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报比传统领域要慢,使得这些业务在传统金融机构得不到很好地推行,因此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等专家学者及近年来的两会代表都在极力呼吁中国政府如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一样设立专门的绿色投资银行,定向为绿色产业提供贷款、债券融资乃至股权融资服务,同时吸收社保基金、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但这也同时遭到了业界的质疑,事实上2012年成立的业绩最为夺目的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截至20143月也仅承诺投资6.68亿英镑,且其运营首年税前亏损575万英镑,投资规模和盈利能力遭到了很大质疑,有专家学者认为其发挥的作用实际非常有限,反而是充分利用已有的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这三家政策性银行并辅以绿色担保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更为实际,或在现有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基础上组建绿色投资事业部和业务分行,国家实行税收优惠。

金融“绿色化”作用如何发挥?

从目前看单纯依靠政府提供公共环境治理的产品和服务是很难的,据测算我国绿色发展的总投入将占到财政收入的10%15%,大大超出了应负担程度。仅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例,中央财政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的投入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约为50100亿元,未来3年加起来共计约500亿元,与投资需求1.7万亿是相距非常大的。即将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建设,初步计算总投资至少需要数万亿元,同样面临类似的情况。公共财政在绿色金融中仅能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社会资本投资的比重将在九成左右。那么解决绿色投资的金融风险和投资回报率问题首当其冲。因此生态治理的现代化非常有必要,一是全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通过政府职能转变、资源价格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协同配合理顺和市场的关系;二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推行生态产权交易制度,对生态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从而改变过去以限制污染性融资的金融政策为主的体系,实现生态产权的增值性和可流转性,实现资产化管理收益,推动建立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其中新型城镇化领域投融资主要依托PPP模式,新型工业化领域则可以大部分交由第三方治理。

随着国内经济速度的下行,金融机构已经在被动地承受“两高一剩”产业和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违约带来的部分成本,也开始关注生态环境相关问题对自身金融风险的影响。“穹顶之下”确实是推动绿色金融实现长足发展的有利时机。任何一个婴儿的出生都伴随着血污,绿色金融的起势也应该允许“破坏性”的冲击,特别是要留给新社会资本、新技术资本创新的空间。中国的一行三会和发改委、环保部等公共部门应该在前期确权、过程信息披露、后期监管等方面发挥更为主动的作用,并将绿色金融要素融入到“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新国家战略中去,更要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和金砖银行等以我为主导的国际金融制度安排中体现“绿色化”的设计,消解合作国的顾虑和抵触。希望不远的将来绿色金融不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而是更好地支撑起国家经济转型并真正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副主任、清华大学现代管理中心兼职研究员)

转载自财新网2015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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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uwei] 标签: 绿色 金融 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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