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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信息

2015-03-31来源:郭德征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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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先后于2015116日、122 日、36日印发《2015年种植业工作要点》、《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现转发农业工作者、农民朋友阅读,并请转发更多农友、网友分享。

 

2015年种植业工作要点

 

    2014年是实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第一年,是粮食“十连增”基础上高位护盘的关键一年。全国种植业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的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促发展,攻坚克难求实效,务实创新抓落实,战胜了局部地区严重的自然灾害、多发的生物灾害、多变的市场环境等多重考验,种植业生产保持发展的好势头。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高位护盘取得突破。棉油糖等经济作物保持稳定发展,果菜茶等园艺作物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种植业生产的好形势,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一年。促进种植业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2015年种植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以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优”的工作基调,优化结构布局,突出科技引领,夯实发展基础,挖掘生产潜力,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0亿斤以上,全力保持种植业发展的好势头。

    2015年种植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稳、提、促”三字为重。“稳”:确保粮食产量稳定,绝不能出现大幅滑坡。“提”:提升经济和园艺作物的质量和效益,保障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促”:深入推进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突出抓好控肥、控药、控水措施落实,努力实现生产与生态协调,促进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在发展思路上,突出“调、转、新、强”四字为先。“调”: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目标,排出优先序,优化结构布局。“转”:推动技术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注重产能和质量提升,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推动种植业生产由资源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品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新”:找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在发展方式和挖掘潜力上取得新进展。“强”:加强种植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夯实种植业发展的基础。

    一、继续高位护盘,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一)努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强化政策引导,落实好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等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信息引导,指导农民安排好种植结构,力争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014年的水平上。落实水稻、小麦等口粮品种面积,突出抓好东北粳稻、南方双季稻、黄淮海小麦等优势产区。优化种植结构,在高纬度、干旱地区要适当调减玉米种植,改种耐旱的杂粮杂豆和薯类等作物;在农牧交错区,扩大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种植。

    (二)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开展示范片定期轮换,已超过3年的万亩示范片,原则上进行调整,优先支持水稻、小麦等口粮品种生产大县,覆盖更大范围。继续抓好整建制试点,进一步完善5个地(市)、50个县(市)、500个乡(镇)整建制创建目标和工作机制,提升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强化责任落实,承担高产创建任务的县(市)和乡(镇),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建立考核制度,重点对行政推动、技术规范、指导服务、标牌设置、资金落实等内容进行考核,逐级监管,逐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牢固树立增产的理念、效益的理念、绿色的理念,突出良种良法配套优先、农机农艺融合优先、安全投入品优先、物理技术优先、信息技术优先,以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大力实施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中力量、分区推进,全力攻克影响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等技术瓶颈,促进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更高产。重点开展东北地区水稻节水灌溉和玉米生物防治、华北西北地区小麦玉米节水灌溉、黄淮海地区砂姜黑土改良和盐碱地低产变中高产、江淮地区稻麦连作产能提升、南方地区水稻控药、西南地区粮食单产提升、西北地区废旧地膜回收、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等行动,依靠科技驱动,推进综合施策,努力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粮食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编制《全国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马铃薯产业集中。组织科研和育种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加快选育和筛选一批优质、高产、抗逆、综合性状优良、适宜主食开发的专用品种。集成配套适宜不同区域的以全程机械化为主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在西北、西南、华北、长江中下游及华南地区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县(市)试验示范。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和工艺流程改进,提升马铃薯产业化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更营养的主食产品。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市场消费,让马铃薯逐渐成为百姓餐桌上的主食之一。

    二、优化结构布局,坚持不懈推进经济和园艺作物提质增效

    (五)稳定棉油糖种植面积。继续推进东北大豆和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落实棉油糖各项生产扶持政策,加强信息引导,突出优势区域,狠抓措施落实,努力保持棉油糖面积基本稳定。棉花:重点抓好新疆棉区,稳定长江流域和黄淮流域棉区,力争棉花面积保持在5500万亩以上。油料:重点抓好长江流域油菜生产和黄淮海地区的花生生产,力争油料面积稳定在2亿亩以上,稳定大豆生产。糖料:重点抓好广西、云南等甘蔗优势产区,力争糖料面积稳定在2500万亩以上。

    (六)科技引领提质增效。继续开展棉油糖高产创建,大力推广轻简栽培和高产高效技术,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重点抓好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油料机械种植收获、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等栽培技术,形成一套成熟的高产高效模式,提高生产的科技水平。抓好广西甘蔗收获机械化试点,提高生产效率,稳定蔗农生产积极性。

    (七)继续开展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有序推进品种改良,加快选育一批适销对路、熟期合理、品质优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加快建设一批果树无病毒良种繁育基地和茶树无性系良种繁育基地。积极推进品质改进,重点改善生产设施,开展老果茶园改造,推行与国际接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体系,集成推广标准化技术模式。大力推进品牌创建,启动有影响力的水果、茶叶品牌培育和创建,支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推介活动,搭建平台,搞好产销对接,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发布《2015年度全国第二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八)促进蔬菜生产稳定发展。保持蔬菜种植面积稳定,优化区域和品种布局,协调推进南菜北运基地和北方大中城市设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市场稳定。因地制宜发展冷凉地区夏季蔬菜生产,丰富蔬菜市场品种。推广安全高效绿色栽培技术,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积极推进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扎实抓好北方大中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稳步提高北方冬春淡季蔬菜自给水平。

    (九)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拓展,在蔬菜、水果、茶叶专业村实施标准园集中连片推进,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区。加强技术服务,支持各地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创建一批技术规范、质量安全、品牌响亮、辐射带动强的示范园。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验收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创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十)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会同国土部门,严格规范,落实责任,优先将大中城市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率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划、管、建、用”的机制,实现永久保护、永续利用。指导各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档案,做到上图上星,实现可查可控。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质量验收评定,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完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强化耕地质量考核。严格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保障设施农业的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用地需要,禁止“非农化”,做到农地农用。

    (十一)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建设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到2020年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个百分点,耕地酸化、盐渍化、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突出“改、培、保、控”四字要领,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耕地保护与提升取得实效。继续抓好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集成一套农艺治理措施,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恢复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十二)健全国家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作物布局和耕地类型,完善监测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考核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情况定期发布制度。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加强耕地地力和肥效监测与评价,按照国土“二调”数据,更新完善县域耕地地力评价成果,加快区域耕地地力汇总评价。建设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收集整理土壤墒情、土壤肥力、肥料效率、水分利用等基础数据,为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提供依据。

    四、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推进种植业可持续发展

    (十三)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科学施肥,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力争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提高5个百分点,农作物化肥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按照“控、调、改、替”的路径,控制化肥投入数量,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确保化肥减量目标的实现。重点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继续抓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等基础工作,支持专业化、社会化配方施肥服务组织发展,推进农企合作,深化与中化化肥合作,积极推进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合作,提高配方肥到田率。推广新肥料新技术,加快高效缓释肥、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新型肥料的应用,集成推广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有效利用有机肥资源,推广秸秆还田,鼓励和引导农民积造施用农家肥,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

    (十四)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依靠科技,创新思路,有效控制农药使用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力争2020年农作物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按照“控、替、精、统”的技术路径,控制病虫发生危害,推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高效大中型药械替代低效小型药械,推行精准施药,实施病虫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实现农药减量控害。继续在8个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扩大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范围,在17个省(市)40个县(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开展试点示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控和农药残留监控。

    (十五)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按照品种节水、农艺节水、设施节水、机制节水的要求,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力争2020年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加强土壤墒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突出重点区域,在西北、西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集成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模式,继续在10个省份建设10个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快农业节水技术推广。突出重点技术,根据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推广抗旱品种、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抓好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配合财政、水利等部门抓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措施落实。

    五、强化病虫防控,努力实现控灾保安全

    (十六)加强病虫监测预警。组织全国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的1030个区域站,对重大病虫的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带、常年重发区加密监测,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结合植保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实现数字化监测、网络化传输、可视化预报,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十七)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在粮食生产主产区、重大病虫重发区,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装备的大型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应急防治,推进群防群治,提高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控制重大病虫危害。继续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千万”行动,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层次的病虫统防统治示范组织,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扩大影响。加强指导服务,搞好技术培训,建立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病虫应急防治骨干队伍。

    (十八)创新推进绿色防控。因地制宜集成一批适宜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快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培养一批绿色防控的技术骨干力量,保障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艺作物标准园,率先建设218个国家级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区,1500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及28个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区,集成推广84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更大范围推广应用绿色防控。

    (十九)有效推进科学用药。重点是做到“药、械、人”的协调统一,实现农药减量控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因地制宜发展航空植保,提升病虫防治效率和效益。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为重点,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强化农科研教企协作,集成一批高效植保机械配套使用技术模式,提高防治效率、效果和农药利用率。继续开展“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在10个省10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科学使用、植保机械使用与维修培训,培训用药主体1万名,辐射带动农民10万户。

    (二十)全力阻截植物疫情扩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遏制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加强风险评估,搞好监测预警,强化检疫监管,及时防控处置,重点遏制稻水象甲、马铃薯甲虫、柑橘黄龙病、苹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情传播蔓延。搞好柑橘苗木、南繁制种的检疫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种苗未经检疫调运等突出问题。加强植物检疫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植物重大疫情防控技术联合攻关,落实重大植物疫情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提升疫情防控科学水平。

    六、狠抓防灾减灾,全力实现抗灾夺丰收

    (二十一)加强灾情调度分析。密切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及时做好关键农时和重点区域的防灾减灾工作。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干旱、洪涝、“倒春寒”、早霜等灾害,及早制定应对方案,增强灾害应对的主动性。继续开展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试点,进一步完善土壤墒情监测发布制度,加强灾害预测预判,提早发布预警信息,强化灾情调度,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二)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关键环节、主要作物、重点区域,因地因时搞好农业防灾减灾。实施主动避灾,大力推广深松整地、水稻大棚育秧、玉米抗旱“坐水种”,小麦“一喷三防”等技术,做到防灾关口前移。完善农业防灾救灾资金补助政策,按照“先落实、后补助”的方式,组织受灾地区及时落实关键技术,有效应对突发灾害,减轻灾害损失。

    (二十三)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农业部作物专家指导组和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在关键农时季节和灾害多发期,根据不同区域受灾程度和不同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制定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的科技抗灾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主产区和重灾区开展分类指导,因地因苗因墒落实好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全力推进农业科技抗灾。积极推进农企合作,开展农业保险示范县创建,探索农业保险新途径。

    七、加强法规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护农兴农

    (二十四)推进立法进程。推动《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制定《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经营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配套规章。加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起草,尽早列入立法计划。组织起草《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和《肥料管理条例》,加快立法进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粮食法》的起草和颁布实施。

    (二十五)推进依法行政。遵循法律规定和职责规范,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简化肥料登记程序,将肥料登记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在关键农时季节和农资销售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肥料市场及生产企业专项抽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利益。

    种植业系统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坚定的信心、攻坚的勇气、务实的作风,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落实每一项措施,全力促进粮食和种植业稳定发展,为改革发展大局做出新贡献。

 

2015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2014年,面对畜产品消费不振、人感染H7N9冲击家禽业等重大挑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部1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肉类、禽蛋、牛奶总产量分别达到8707万吨、2894万吨和3725万吨,工业饲料总产量1.95亿吨,总体实现稳中有增。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监测合格率96.2%,畜产品“瘦肉精”例行监测合格率99.8%,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100%,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全年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亿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3.6%,在牧区遭遇严重夏伏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正经历深刻变革,如何引领新常态,畜牧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畜产品消费增长动力减弱,畜禽养殖利润空间遭遇到价格“天花板”下移和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挤压;畜牧业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养殖密度较大的传统产区大幅削减养殖量给保供给带来了较大压力;城乡居民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各类突发事件冲击生产和消费,非传统风险因素明显增加;国内外主要畜产品价格严重倒挂,进口增加的势头难以逆转。面对这一系列现实挑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奋发有为,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提高畜产品竞争力。

    2015年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畜牧业发展要紧紧围绕农业部党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坚持以调结构转方式、稳产提质增效为主线,进一步增强畜禽综合生产能力,努力保障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切实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努力实现畜牧业“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目标,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统筹谋划,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

    1.组织召开现代畜牧业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现代畜牧业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新时期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提高质量效益、促进生态环保、完善支撑体系等工作。

    2.抓好畜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协调衔接,统筹推进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全国草食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3.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实施力度,创新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方式,加快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经验交流总结,进一步提高示范场辐射带动效果。

    4.加快建设现代畜禽牧草种业。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鸡、蛋鸡遗传改良计划,研究制定肉羊改良计划,提升自主育种能力。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编制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三五”规划。继续实施畜禽良种工程、畜牧良种补贴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项目,提高畜禽良种供应能力。加强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培育推广,提升牧草良种覆盖率和自育草种市场占有率。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畜禽良种繁育和牧草种子繁育基地项目,建设一批优质稳产的地方特色畜禽和牧草良种繁育基地。

    二、种养结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5.稳定畜禽基础生产能力。结合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加强畜产品供需平衡的调查研究,综合考虑生产、消费、进出口、临时储备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主要畜产品自给水平,明确发展的优先序。尊重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配合发改委等部门适时开展市场预警和综合调控,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综合运用政策手段、技术手段和信息引导服务手段,稳定种畜禽生产,努力避免市场剧烈波动造成生产大起大落。

    6.大力发展草牧业。总结草食畜牧业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在农区、牧区、垦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现代草牧业发展试验示范。加快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和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继续组织实施肉牛基础母畜扩群增量项目,提升肉牛基础生产能力。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进一步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创新秸秆养畜示范模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在河北、黑龙江、山东、河南4省试点开展青贮专用玉米推广应用示范,扩大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组织研究草业产值核算方法和指标,积极配合协调将草业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7.引导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组织开展畜牧业优势区域布局重大战略研究,科学确定主要畜产品自给水平,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指导畜牧业主产区根据本区域资源禀赋、产销状况做好畜牧业“十三五”规划制定,引导优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等畜产品生产布局,逐步推进畜产品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与消费市场相对接。突出区域比较优势,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畜牧业主导产品和特色品牌,推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产品适销、竞争力强的畜牧业品牌。

    8.推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开展不同地区畜牧业发展土地承载能力研究,探索推进农牧结合的有效路径。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结合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加强指导和服务,总结和推广高效适用的粪污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9.加快奶业转型升级。引导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快推动奶牛养殖小区向规模养殖场转变,探索种养结合、为养而种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和种、养、加一体化发展路径。制定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提高生产性能测定结果的应用率,支持优质胚胎引进和后备种公牛培育。组织开展奶业培训,帮助牧场和奶农提高科学饲养水平。及时调度生鲜乳购销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保护奶农利益和奶牛基础生产能力的政策。

    三、强化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0.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继续组织开展《规范》示范创建,对示范企业进行现场验收,在各地树立一批样板。总结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有序推进《规范》实施工作,督促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全面建立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1.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监测、饲料中禁用物质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饲料产品中非法使用新型添加物、饲料原料中潜在污染物为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提高主动防控风险的能力。

    12.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生猪、肉牛和肉羊产业各环节的监管措施。针对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重要时节,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健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发现“瘦肉精”违法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跨省销售的活畜检出“瘦肉精”第一时间通报产区畜牧部门追查。

    13.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监管。完成“全国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奶站信息化管理。实施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监测抽检,加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制定生鲜乳运输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生鲜乳和各种违禁添加行为。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奶站、运输车、奶牛场(小区)都要建档立案,纳入重点监管。及时跟踪舆情,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建设

    14.稳定和完善草原补奖政策。继续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坚持把政策资金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草场和牧户。加强草原资源和生态监测,开展政策实施研究评估,总结取得的成绩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周期稳定和完善政策的对策措施建议,争取在政策创设上有新突破。

    15.加大草原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推动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草原防灾减灾和南方草地保护建设工程,着力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推进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加强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防控。开展草原自然资产摸底调查,推进编制草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草原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路线。

    16.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在主要草原牧区省份选择有基础的旗县,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依法赋予广大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夯实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的基础。

    17.加强草原法制建设。配合开展《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推进条例立法进程。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村级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改善装备条件,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开展草种监督抽查工作,通报抽查结果。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犯罪行为。

    五、突出重点,切实强化畜牧业信息化建设

    18.大力推进畜牧业信息化。总结各地在畜牧业信息化方面好做法、好经验,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畜牧业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为农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创新,以信息化引领畜牧业现代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农工程二期等信息化项目的设计论证,积极争取对畜牧业信息化的资金支持。推进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政务信息系统的横向协同,逐步实现基础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

    19.加强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主动适应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的新形势,扩充一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生产跟踪监测。选择奶牛主产省份开展生鲜乳收购站生产经营数据自动采集报送试点工作,依托生鲜乳收购站系统准确把握奶牛存栏、生鲜乳产量和价格等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研究制定畜牧业统计监测的组织机构编码规则标准、指标体系编码规则标准、软件平台对接与共享建设标准,为最终实现部省信息共享和在线形势会商奠定可靠基础。

    20.强化畜牧业形势分析和信息预警服务。坚持月度专家会商、季度企业家座谈和半年度全国形势分析会议制度,通过多部门、多渠道联合会商,提高生产形势判断的准确性。加强对敏感时节和重要关口的畜牧业生产和市场运行情况研判,及时报送和发布信息。依托新软件平台,建设畜牧业信息集成发布窗口,面向全社会开展畜牧业信息发布服务。探索建设面向养殖企业的畜牧业生产网络实名动态调查系统,建立信息采集和反馈服务互动机制。

    六、与时俱进,着力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21.加快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畜牧业适用技术需求调研,研究制定畜牧业“十三五”重点推广技术模式和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针对养殖场户需求,协调组织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帮助养殖场户提高科学饲养水平。总结成熟适用的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组织编发标准化规模养殖实用技术丛书。

    22.健全完善畜牧业政策支持体系。开展畜牧业重大政策评估,深入开展典型地区居民主要畜产品消费状况与趋势、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以市场化为导向,研究调整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方式。总结肉牛基础母畜扩群增量、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青贮专用玉米推广应用示范等项目实施情况,协调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推动落实牛羊养殖大县等政策。继续加强与金融保险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金融保险支持畜牧业力度。

    23.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以畜禽良种工程和畜牧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已抽查项目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抽查项目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畜牧良种补贴专项督查,调查了解良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政策资金落实不缩水不走样。举办畜牧业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培训班,加强畜牧业系统计划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24.做好畜牧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贯彻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时、度、效”,在传统节日和关键节点加强畜牧业工作宣传,重点做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等宣传工作。把握消费心理和市场动态,强化舆论引导工作,说明“怎么看”,解释“怎么办”,为持续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5.加强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工作意识,依法推进畜牧业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涉及畜牧业行政管理方面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部省绩效延伸考核工作,科学确定管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加大对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做好“百乡万户调研”和“接地气、察民情”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动作风转变。

 

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四条主线,深入调查研究,抓住主要矛盾,加强协调配合,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为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作出新贡献。

    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

    (一)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强调查研究,抓紧提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意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配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完善工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夯实法律基础。按照审慎、稳妥的原则,配合人民银行等部门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稳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按照中央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国再选择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总体上要以确权确地为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相关政策原则和要求。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抓紧修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补助资金落实,做细做实这项工作。

    (三)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组织做好地市级相关负责同志的专题培训、推动各地出台相关的贯彻落实意见。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尽快研究制定工商资本流转农地准入和监管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鼓励各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

    (四)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加快建立仲裁员考试发证制度,提高仲裁员素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修改完善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综治考评指标,做好调解仲裁考评工作,引导各地仲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地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调解仲裁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仲裁先进典型,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完善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

    (五)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出台具体文件措施,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金融、保险、用地、人才等扶持政策。指导地方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全面统计和发展监测工作,编制家庭农场年度发展报告。

    (六)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1.继续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大力推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促进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发展质量。启动国家示范社动态监测,综合评价示范社运行情况,对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确保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督促地方指导合作社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及时准确报送和公示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等信息,提高资信能力。发挥合作社辅导员在规范合作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辅导员进村驻社,指导帮扶合作社健全管理制度。在合作社发展起步早的地方,力争率先实现规范发展。

    2.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按照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配合银监会等部门研究制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方案和监管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重点围绕粮食、果蔬、畜禽等产业,选择一批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依托产业发展,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3.引导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继续开展农社对接试点,推进合作社与社区、超市、企业、学校对接,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鼓励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务或入股加工流通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发展联合社,提高合作层次,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社。坚持诚信经营,引导成员加强合作文化建设,弘扬互助协作、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传统美德,营造良好乡风民风社风。

    4.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并完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拓宽扶持渠道。营造支持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环境,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国家“三农”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推动加大财政项目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新增农业补贴资金直接投向示范社的力度,推动财政项目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推广成功经验,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加强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银社对接,扩大金融服务合作社的覆盖面。推动将合作社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对象,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依法办社能力。

    5.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进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研究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各种类型合作社的运行方式和合作机制。配合有关方面抓紧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有利于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指导各地加强合作社法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规,推动合作社依法建社、依法治社、依法兴社。

    (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

    1.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创新。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试点,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适宜模式,挖掘一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报道,更好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升级。继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政策创设,营造有利于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创新财政支农方式,设立担保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支持龙头企业适应新常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创新生产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实现率先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行业领军企业,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人才支撑,加大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力度。加强形势分析,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及时研究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3.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组织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继续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应明显、组织化程度较高、带农增收效果显著的龙头企业集群,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和完备的物流配套服务体系,将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成为示范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对第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动态监测,做到优胜劣汰、有进有出。总结宣传示范基地的发展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4.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加快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创建第五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继续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村镇和特色知名品牌。开展一村一品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及时掌握一村一品发展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制定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强化专业示范村镇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有效对接,提高一村一品名优产品知名度和商品化率。实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项目,支持专业示范村镇开展品牌建设,推进一村一品品牌化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宣传推介示范村镇名优特色产品,宣传推广示范村镇品牌创建的经验做法,努力提高一村一品影响力。

    5.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促进各主体联合与合作的关键作用,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让农民在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利益。完善示范和奖励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缓解农户生产资金短缺难题,组织编写相关典型案例。支持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产销对接,积极探索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

    (八)探索创新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不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1.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试点。按照县域试点、省级统筹、行业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组织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探索明确农业公益性服务内容、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综合评价标准、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流程等。今年在粮食、棉花、畜牧、水产等主产区以及改革基础条件较好的部分省份,各选择2-3个县(市、区),围绕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秸秆回收、粮食烘干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试点,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内容、经营性服务组织的承担资质、购买服务的规范流程、服务绩效评价等,提高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效率。 

    2.创新多元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服务组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延长服务链条,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总结推广各地广泛兴起的合作式、订单式、承包式等新型服务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与生产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关系。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探索整合现有服务资源,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3.开展服务体系监测和分析研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工作。转变监测思路,调整监测范围,完善监测指标,提高数据采集、信息审核、整理填报等工作水平。加强汇总分析,做好成果转化运用,增强监测的真实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九)组织开展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督促各地确定试点地区和试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批复各省上报的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编写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材料,印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学习手册及知识问答;组织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部署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改革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调研。

    (十一)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检查调研与宣传报道,全面掌握各地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推动示范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各地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和集体资产台帐、评估及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

    (十二)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监测统计。鼓励各地依托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十三)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委托代理,完善财务公开,落实民主理财,搞好民主评议,强化民主管理;加强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成员账户和档案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和社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农经审计监督,以抓好财务收支常规审计与干部经济责任、农民负担、土地补偿费等专项审计为重点,助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搞好农村财务会计和农经审计人员业务师资培训。

    四、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十四)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监管。组织开展加重村级组织负担问题清理整顿活动,切实纠正将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费用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等行为,坚决取消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村级组织承担工作任务必须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坚持费随事走。健全村干部报酬补贴、办公会务、交通差旅、学习考察、招待费、捐助赞助等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问题治理,坚决纠正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行为。探索创新村级事务管理方式,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违规使用押金、违约金等方式管理村务。

(十五)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民用水用电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解决行业性农民负担问题。继续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采取部省联合治理与省级自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区域性农民负担问题。加强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管,推动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加强农民信访督查督办,深入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

(十六)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合理界定筹资筹劳范围,创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逐步降低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监管,严格筹资筹劳方案审核,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力度,重点纠正强制以资代劳、虚假筹资筹劳、负债建设等问题。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创建活动,加强对规范管理县的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监管机制。推动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强化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监督检查。坚持农民负担年度检查制度,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方式,实行省级年度检查、部省联合检查和联席会议农民负担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检查情况通报和公开制度,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效果。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全面建立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减负工作逐级督导评价制度,推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农民负担与一事一议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扎实推进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做好农经统计等基础工作

(十八)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指导。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密切配合,力争尽快出台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动态省部沟通交流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动态,抓紧调查研究,找准基层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明确加强建设的重点。

(十九)提升农经统计工作质量。积极做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工作,为分析形势、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参考。组织开展农经统计工作考核,农经统计业务骨干培训重点向县农经统计员倾斜,不断提升农经统计人员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农经工作要求,委托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研究”,对报表制度进行全面系统设计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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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uqin] 标签: 种植业 畜牧业 农村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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