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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终结"400年不通婚"提供乡村自治样本

2014-12-09 作者:王传涛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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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泉州安海镇下辖的梧山、玉楼、山兜、西畲、丙厝、安厝、塔兜、新陈山等8个自然村联合发布一份公告:废除400多年前先人定下各村永不往来、互不通婚的陈规,让所有村民抛开思想包袱,解除陈规陋习的枷锁,自由地恋爱、结婚。传闻400多年前,这几个村由于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立誓永不来往、永不通婚。(《泉州晚报》12月8日)

  8个相邻的自然村不能相互通婚,这样的村规现在听起来很是“雷人”。一者,这明显地违背了《婚姻法》的“婚姻自由”精神;二者,永不往来的陈规,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特征。“鸡犬之声相闻,民至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状态只可存在于封闭落后的农耕文明时代,如此陋俗的存在,必然阻碍各个村庄的发展。

  值得庆幸,400多年的陈规陋习最终被废止了。需要提及的是,这个陈规陋习被废除的方式,并没有依靠当地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而是在几个村的协商之下,都采用召开村民代表会的形式,以一种自治的方法完成移风易俗。笔者认为,这种不用行政力量强行移风易俗、让村民自行决定的方式,值得各地特别是基层自治组织借鉴。

  移风易俗,必然是进步。但是,移风易俗之事,不可操之过急,不可当成行政任务,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更不可不顾及村民习惯与风俗,强行下达一些命令。然而,近年以来,我国不少地方的移风易俗却出现了问题。有些地方的移风易俗,引起了小范围的“不执行”抵抗;有些地方甚至还引起了民意反弹和群体性事件。

  比如,在河南周口,行政机关曾经因为强行推行平坟运动,遭到了当地许多百姓的反对和众多媒体的质疑。虽然当地政府也推出了一些像是免费火化、财政补贴、建设公墓的举措,但因为民俗已然在村民心中根深蒂固,政府推广乡村丧葬改革仍然不能被广大村民接受。再比如,在安徽安庆,因为当地政府强行推行火化,一些老人为了实现“入土为安”,也就是得到“土葬”的待遇,在政策落地之前选择了自杀。以上这两起案例,可谓近几年以来地方政府强行移风易俗、却招致民意反弹的典型案例。

  对比之下,福建安海镇8个村实现通婚以结秦晋之好的成功例子,就可圈可点。这告诉世人,也告诉一些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这样一个道理——原来,有些看似顽固不化、历史弥久的旧风俗,完全可以通过村民自发的形式实现移除;如果来硬的,反而起不到好的效果,甚至于会割裂官民与党群,激化社会矛盾。

  移风易俗,并非小事,既关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也关系到社会文明和村民幸福。但是有些权力不可硬来,通过发挥村民的集体智慧,利用村民自治的力量,则有望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实现落后民俗的改变。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文明的程度也在逐渐提高,社会中的每一员,也有对旧习俗适应现代生活的期待。让这些隐形的力量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自行矫正一些旧俗,也可能会有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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