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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贵洲:创新经营体制让农民真正受益

2014-12-19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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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经营体制让农民真正受益

  ——访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

  本报记者何红卫李朝民

  湖北是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目前已进入黄金期。近年来,湖北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11月20日,中央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日前,记者就“如何创新经营体制机制,让农民成为真正受益者”这一主题,专访了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戴贵洲。

  戴贵洲告诉记者,近年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湖北农业发展的主基调。湖北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真正受益者。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土地流转要尊重群众意愿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规模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戴贵洲说,湖北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发源地。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过程中,湖北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了“三篇文章”一起做,推进农业现代化。

  首先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戴贵洲表示,湖北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措施有:一是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省及辖县的市州各选择1个县整体推进,其余各县选择3个村试点,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各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试点覆盖4187个村、173.3万农户,涉及耕地面积860.3万亩。二是建立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已运行的武汉、鄂州、荆门等13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基础上,计划建成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1+8”城市圈为核心,全省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截至今年9月底,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金额已达110.9亿元,涉及农村土地105.3万亩,实现农村土地抵押贷款14.8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11.2%、7%、29%。“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多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建立。三是“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继续推进,已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317个,新启动试点村89个。

  其次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戴贵洲介绍,湖北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超过10.7万个。一是创新支农强农资金使用办法。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项目主要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烘干、仓储设施。二是提高农业担保融资能力。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四家金融机构分类主办,对口金融服务。三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全省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左右,重点培养现代农业人才3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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