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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新农村建设应完善规划

2014-12-28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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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天上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

  当天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询问。受国务院委托,农业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有委员提出,当前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或有规划但形同虚设,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细化建设标准。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说,下一步要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优化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编制有效性。同时,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

  有委员指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面临新的问题。要真正实现看得见青山绿水、留得住乡愁,必须切实解决好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说,“十二五”以来,国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从中央财政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鼓励农村地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垃圾回收、污水处理等,以奖促治。下一步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建设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深入开展生态、宜居村镇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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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有关部门 规划编制 中国人民银行 回答说 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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