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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女村民状告村委会性别歧视

2014-11-26 作者:任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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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最小的两岁,最大的30岁,年龄不一却有着共同的身份:原告。

    被这92名女性告上法庭的是她们所在村的村委会。因成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的整村搬迁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曾被媒体广泛报道。如今,因为搬迁后的安置房给男不给女,大墩村委会成了被告。

    繁荣与诉讼

    大墩村原本只是海南岛西南部海边的美丽小渔村,村民3600余人,生活虽不富足,却也平静安乐。

    2010年1月4日,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获得国务院批复。2011年,大墩村所在的黎安镇被确定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并定位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先导区、中国最大的文化产业聚集区、滨海城市的示范区及世界一流的旅游度假胜地。

    公开资料显示,先行试验区三面临海,集合了山、海、湖、河、林、湾、岛等自然魅力要素,规划面积65平方公里,可开发土地面积39.6平方公里。这意味着,祖祖辈辈生活在规划区内的居民要面临整体搬迁,大墩村即是最大的自然村之一。

    2010年,先行试验区开始提前运作。当年9月30日,大墩村已作出旧村改造合作项目合同及安置房赔偿分配方案。

    海南省人大代表、大墩村委会书记、村主任李国孩介绍,村委会与深圳龙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很快在新搬迁的村址规划、建起了1035栋安置房。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大墩村安置区看到,这些规划整齐的安置房均是2层别墅式小楼,大部分村民已住进新房。村民介绍,每栋安置房占地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52平方米。

    加盖大墩村村委会公章、2012年9月28日通过的安置房分配方案显示,安置房的分配对象共4类,分别是常住居民、外来人员、原籍属大墩村的外出人员以及单身汉。

    最核心的常住居民的安置房分配方案很简单:“长期居住在大墩且户口在大墩的村民以最小的正常男丁每丁享受一栋252平方米的安置房。”

    在村民老李看来,正常男丁享受安置房,即是排除了家中女孩享受安置房的权利,男孩越多,就可以分到越多的安置房。因为未出嫁的女孩会成为“外嫁女”,就否决了男女平等权,这不合理。

    李国孩则认为,地方有地方的风俗,男丁在当地是家庭发展的主体,家庭产业都是传给男丁的,村民应尊重这一风俗,且安置房的分配方案是经全体村民表决通过的。

    检索当地党报发现,在海南各地农村征地过程中,“外嫁女”是否有权享有补偿款或安置房等一直是不少农村地区的争议热点。海南日报的报道称,近几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外嫁女”案件,不断有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加强这方面立法,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都没有被采纳。

    该报建议,海南作为经济特区,省人大也可加大调研,出台相关法规,让土地补偿款分配及“外嫁女”案件的审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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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宋体 分配方案 越多 都是 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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