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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

2014-06-25 作者:席锋宇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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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专利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是专利法颁布实施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

专利法制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为了贯彻实施好专利法,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积极完善专利行政法规,制订或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制定专利法,并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对法律进行修订。2010年,国务院作出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办法、专利质押登记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等规章进行了修改。

报告介绍,截至20144月,27个省(区、市)以及16个较大的市出台了保护和促进专利运用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自1985年起先后制定了10余个涉及专利的司法解释性文件,细化和统一了专利侵权判定的法律标准和救济措施。

网络平台成专利侵权新途径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网络平台正成为侵权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一个新途径,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挑战。

报告指出,从这次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专利侵权现象整体上还时有发生。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不少企业既不懂得如何利用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懂得如何规避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侵权行为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

报告还指出,实践中,专利保护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挫伤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利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报告指出,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不足,不能有效制裁和震慑专利侵权行为,不能充分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专利审判队伍建设和专利司法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利侵权诉讼中确权程序复杂,侵权举证难度大,而判决赔偿额往往无法弥补权利人遭受的损失。

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市场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

报告指出,专利许可转让不够活跃,市场化水平较低。在上市、并购、作价入股和质押融资等活动中,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一些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存在重扶持专利申请、轻促进专利运用的现象。科技、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且缺乏合理的分工。国防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利转化面临政策、体制障碍,发明人的权益难以体现,专利评估定价机制不健全,科研人员创造和实施专利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企业专利运用能力整体不强,一些企业对专利的市场价值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缺乏了解,“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遭遇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诉讼,难以突破技术壁垒。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专利法颁布实施后,专利运用模式不断创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等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深入开展。

报告介绍,自2008年以来,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638亿元。专利保险工作也取得新进展,2013年全国有530家企业对1855件专利投保,保障金额6438万元。

报告指出,修订后的专利法为社会创新活动注入新的活力。专利创造能力快速提高,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五年来首次超过三分之一,达到82.5万件,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全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2万件,居世界第三位。专利支撑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明显。实施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逐步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创新发展相融合、专利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体系。

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部门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和运用专利等知识产权。

报告建议,要在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中突出专利质量导向,引导创新主体更多关注前沿核心技术研究,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布局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专利;要破除制约专利运用的制度性障碍,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搭建产学研用结合的专利运营平台,健全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要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专利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掌握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能熟练运用专利制度、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利用,完善专利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更有效地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

引导企业建立分析预警机制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等创新主体对专利制度的认识,引导其建立专利分析预警机制,加强自我保护和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

报告建议,要引导、扶持行业协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协议调解、仲裁机制,促进行业、行政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减少法院、政府的案件处理压力,及时有效解决专利纠纷。

加快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

“专利代理等专业化服务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营造有利于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竞争的法律环境。” 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上述建议。

报告建议,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扶持和引导,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推动专利代理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和培育力度,进一步充实和壮大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同时,扶持和引导从事专利信息加工、专利战略咨询等社会服务业发展。

完善专利诉讼举证责任制度

专利法修改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这次执法检查中,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都对专利法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关于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也对修改意见进行了梳理汇总。

报告指出,修改意见主要包括: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对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展会活动中的专利执法保护;加大对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查处力度;完善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适应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立法等。

报告建议,以上修改意见能在修订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时予以重点考虑,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同时注重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使专利法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更大作用。

稳妥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报告建议,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判赔力度,以司法判决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升司法保护公信力。另一方面,要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探索完善适应区域发展特色的专利快速维权机制。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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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宋体 报告指出 执法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 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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