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水产的袋装面条“MARU正面”在市场销售走势持续走高。该款面条于2011年11月开始销售以来,截止今年10月4日,不到两年,其累计销售量已达5亿份。
方便面中的主角曾经一直是长形杯装面。1971年日清食品开始销售杯装面,13年后的1984年,杯装面的产量超过了袋装面。袋装面的销售额在1986年达到了1610亿日元的高峰,而2010年是1130亿日元。然而,同年,杯装面的产量却几乎是袋装面的3倍,高达3367亿日元。
“MARU正面”的上市完全改变了方便面产业结构,并成为袋装面重新复活的起爆剂。预计2013年度袋装面的生产量将恢复到1999年时的1290亿日元的水平。(以上数据来源于日刊经济通信社调查)
从方便面业界总体来看,日清掌握着杯装面业界40%的份额而独占鳌头,但是在袋装面方面,后发的三洋食品在近约40年间一直稳居高位。然而,由于东洋水产的紧追猛赶,三洋首位宝座丢失已基本成为事实。
紧随着口感非常接近生面的非油炸卷曲面条“MARU正面”的销售,各大方便面生产商也陆续向市场投放生面类型的袋装面。日清于2012年8月投放了非油炸直状面“RA王”,三洋于2012年9月投放了油炸直状面“面条的力量”。
在这样的情势中,2012年12月,发生了日清诉讼三洋专利侵权的案件。日清要求三洋停止直状方便面中11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且索赔2亿6652万日元。
虽然该两家公司都以处于争端中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是依据已经公开的资料为基础进行梳理,可以将该争论的经过概括如下。
日清于2009年2月提出了直状面专利申请。同年10月获得了该项专利权,并于2个月后的12月在《专利公报》上刊载公开。从专利申请前的2008年9月开始销售的“东兵卫PIN荞面”以来,该项技术开始被陆续应用于杯装面中,并且在2012年8月由杯装面更新为袋装面的“RA王”中也被使用。
另一方面,三洋也于2011年2月提出了直状面的专利申请。并于同年11月取得了该项专利,于2012年1月在《专利公报》上刊载公开。并于2011年5月首次将该技术正式使用到杯装炒面产品中。
诉讼申请提交之后,面对记者提问,日清回答道,“从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间,曾经经过8次的交涉,但是问题一直未解决。”在看到直状面的杯装炒面后,日清向三洋提出了抗议。在交涉过程中看到《专利公报》公布的三洋的专利后,估计日清方面觉得掌握了证据,然后决定提起了诉讼。
在该案件的裁决中,有两大争论点。其一,诉讼对象究竟是什么?其二,是否三洋真的侵犯了日清的直状面专利权?
首先,诉讼对象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就该问题,三洋持以下观点,“将生面用油进行油炸,或者将其干燥后的产品是方便面的最终产品。日清的专利只是关于生面这样的中间产品的专利,而不是关于最终产品的发明。因此,其提出的生产销售中止的请求无法成立。”
然而另一方面,日清则主张“中间产品也包含在最终产品之中,属于发明实施行为。”然而,到了2013年10月,日清按照三洋的主张,将诉讼对象物从最终产品变换成了中间产品。从该点来看,似乎三洋的主张胜过一筹。
制作方法不同
因此,接下来争论的焦点便是,“是否三洋真的侵犯了日清的直状面专利权”的问题。而该分歧点却非常复杂。
该两家公司的直状面都是采用通过在传送带上堆积成螺旋状,然后再放入开水中进行软化时将面条变直的制作流程。而在传送带上被切出的生面的形状,在外行人开来,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三洋认为“由于螺旋形状是不同的,因此与日清的产品是完全不同的。”但其实差异微乎其微。
但是,三洋在这里坚持的是“PBP(product by process)claim”理论。它指的是附带制造方法记录的专利,是医药品领域里主要使用的申请方法。“医药品中,虽然成分的化学式相同,但是却存在着由于制作方法不同而功效不同的情况。”(熟知专利法的律师?代理人 上山浩)
三洋认为,日清的专利是“PBP(product by process)claim”。日清的直状面在调整切面速度、传送带速度、从刀刃剥离面线时的位置等条件方面具有其特征。与此相对,三洋的直状面由于在面条切割时遇到强大的气流,因此使用了之前未曾被使用过的特别装置,因此制作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诉讼对象物统一到三洋的主张
诉讼对象物最后统一到了三洋的主张上,之后若法院判决认为“日清的发明是‘PBM索赔’”的话,三洋将完胜。在外人看来,这是对三洋有利的。
然而,事实似乎并不是那样,这其中,存在着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在PBP索赔中,存在着“真正”(即制造方法虽然不同但也是侵权)与“不真正”(即若制造方法不同,则是非侵权)的情况。若三洋欲胜诉,需要法院认定“日清的发明不是真正的PBP claim”,然而“这非常困难。”(前述上山律师)并且,不仅如此,“日清的发明实际上很可能根本不能算是PBP claim。”(上山律师)
一直以来,早在日清将厨房拉面展现给世人后的超过半世纪以来,对于其他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其一直都重拳出击进行维权,因此而知名。
仅仅看诉讼记录,可以了解到日清没有索赔专利使用金,而是自始至终都在敦促三洋停止其相应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三洋在袋装面市场上占有很高份额,如果索要专利使用金则可以获得一大笔收入,然而日清似乎毫无此意。
日清为何仅仅只诉讼三洋,那是因为“MARU正面”的面不是直状面,而是曲状面。作为明星食品的“究面”也是直状面,但是该公司却是日清的集团公司成员。
在这样的争论大作战不断持续的情势下,作为曲状面的“MARU正面”却能在市场不断走俏,似乎是一件有点讽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