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政府通过的一项法律禁止国际科技巨头在该国申请基础软件专利,而重大创新和程序仍受新西兰版权法保护。
新西兰政府更新了其长达60年的专利法案,新法认可海外企业对该国的影响,但阻止当地与国际企业获取软件专利,这或许是较具争议性的地方。当地专利专家表示此举将使新西兰(在软件问题上)与英国和欧洲保持一致,英国和欧洲已禁止软件专利。根据英国法律,苹果公司想要的众多智能手机专利如滑动解锁手势专利已被驳回。
负责该法案的克雷格.佛斯(Craig Foss)部长说:“通过明确可专利性的定义,我们让新西兰企业更灵活地采纳和改进现有发明,同时我们继续保护真正的创新。”
新法规定软件不再受专利法案制约。但是,该法允许对与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发明授予专利,如洗衣机中的电脑芯片,因为该电脑芯片并不仅仅依赖于程序。
虽然至今没有确定具体日期,但新法有望在12个月内生效。当软件不能被授予专利时,新西兰的专利流氓——唯一角色为执行专利权的个人或公司——定会得到抑制。专利流氓使美国的专利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从而钳制了美国的法院系统并经常使企业迫于辩护成本压力选择和解。
知识产权律所AJ Park的合伙人马特.亚当斯(Matt Adams)解释说:“依我看,计算机程序和处理器只是像塑料、电线和木材那样的原材料。你不会授予原材料专利,但你会对由这些材料制作而成的事物授予专利。”新西兰法律变革很可能最终落在法院如何裁定诉讼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局如何裁定对专利提出的异议。
辛普森格里尔逊(Simpson Grierson)律所的知识产权律师俄尔.戈瑞(Earl Gray)说:“它最终可能是场实质性变革——很多东西最终要么由异议程序决定要么由法庭判例决定。”
他说,对技术企业而言,他们的许多软件,如微软的文字处理软件,仍将受版权法保护。
“国际企业或许认为在某些领域他们拥有一些十分高明却无法保护的想法,但通过复制进行窃取的行为仍将受版权法约束。”
根据现有法律颁发的专利仍将有效。戈瑞说一些国际企业或许会设法在新法生效前取得新西兰核准的专利。(编译自blogs.ws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