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新闻速递智慧农业

山西:发明人从专利转让费收益中提取报酬将不低于20%

2012-11-14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晚报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1113日,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引领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发明创造奖酬机制。

从今年起,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聚集,形成以咨询、评估、金融、法律为重点的全方位配套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对各类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激励和奖酬机制,制定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激励和奖酬机制措施,原则上,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从专利转让费或许可费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作为报酬。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设计人 服务体系 若干意见 从今年起 经济转型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