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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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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健康保险
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 需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只需负担30%的医疗费。
加入此项保险须交纳保险费,此项保险如与日本学生援助机构的医疗费补助制度同时使用,本人只需负担19.5%的治疗费。另外,根据“国民健康保险”里的“高额疗养费制度”,在同月内,同一病院,本人的医疗费用超过35,000日币的情况下,超额支付的金额可以申请返还。在严重疾病及住院的情况下,此项保险将非常有利。
  *手续请到居住区域的区(市)役所办理。
      没有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的人员,请先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
  *保险费的费用,根据个人前一年的所得收入有所不同,详细情况请询问区(市)役所。
  *支付保险费,利用银行或者邮局的帐户自动付款方式会很便利。
      银行自动付款的手续,请到区(市)役所详细咨询。
 
医疗费补助
留学生因生病受伤在医疗机关接受治疗, 支付医疗费时, 所付金额的35% (100 日币以下舍去 )将获得日本学生援助机构的补助。
但是, 这种场合的医疗费补助仅适于健康保险法适用范围内的治疗,保险法适用范围外的牙科治疗、健康诊断等不享受补助。
申请补助的手续,在支付医疗费后进行,请务必保留发票。
申请须在接受治疗所属当日的月份起一年以内进行,请尽早申请。补助金在申请补助月份的2~3个月后,将汇入申请人的银行帐户。
补助申请的手续请参照此处。
    
                                                            资料来源:九州大学国际交流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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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标签: 医疗保险 补助 手续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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