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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知识产权 端牢中国饭碗

2023-01-0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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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以来,业界的关注持续增加。关于新修改的种子法对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不断升温。如何发力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如何助力我国种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本期话题邀请了该领域的专家,交流经验与观点。

      健全机制,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

      宋敏

      种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基础,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是保障现代种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近来,种业知识产权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修改种子法,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各级地方政府也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重拳打击种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种业发展的长期需求。应以此为契机,借势而为,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全面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

      产权制度的主要功能,一是防止社会财富缺乏妥善质量导致的供给不足,二是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还在于将知识作为财富分配的依据,最大限度聚集社会资源投入知识创新,同时促进创新成果及时公开,让社会科研活动能站在前人肩膀上不断实现超越发展。建立健全产权主体和产权收益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权力和利益对称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加速创新要素流转配置、提高创新效率的制度基石。由此,在严厉打击种业知识产权侵权,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的同时,还需要从一下几个方面重点施策,健全种业知识产权运行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种业知识产权制度。在育种技术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必须与时俱进加快种业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灵活机制,加快进程,提高质量,切实解决制度建设的滞后和供给不足问题。推进创立育种材料和遗传资源身份登记和惠益分享制度,创新适应现代生物育种的专利保护制度,实现知识产权制度安排对育种创新链的全覆盖,填补制度空缺,弥补制度短板。

      其次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抵制“拿来主义”,营造遵循规律、包容失败、潜心钻研的创新氛围。彻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在政策扶持、项目资助和成果评价等方面的“身份歧视”,树立以创新论英雄的价值取向,保障竞争公平充分。

      第三要健全种业知识产权高效配置机制。支持建立市场化种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降低知识产权转让交易成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育种创新成果高效流转和合理配置。重点破解育种创新成果闲置难题,通过价值变现,倒逼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和意识。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形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知识产权流转为载体的、上中下游紧密合作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科企融合机制。

      最后要合理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和战略资源,种业市场竞争也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同时,现代育种创新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系统创新,知识产权交叉许可等是企业和国家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协作纽带功能,参与国内外联合创新。另外,需要正确看待保护知识产权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比如一些地方推出免费推广新品种的“惠农政策”,这样做有可能对农民不断获得先进育种成果形成一定的阻碍,参与分析科技进步红利的路径也不够畅通,也可能助推形成同质化扩张。“谷贱伤农”,长远来看是对农民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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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ng] 标签: 新品种保护 种业创新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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