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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即将印发

2020-12-04 来源:北京日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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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在回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时,教育部透露,正在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该办法将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成效评价与过程监测结合,并将致力于实现存量评价模式向存量评价与增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转变,重视评价成长性指标,以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


教育部介绍,“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世界一流为目标,聚焦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和影响力等核心要素,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强调中国特色和质量水平,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和改革创新力度,既注重投入产出效益的绩效度,也评价周期内整体建设与学科发展的增值效果,建构多元多阶多维的“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


该评价体系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统筹评价院校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建设上的成效;将成效评价与过程监测结合在一起,形成评价、诊断、改进“三位一体”;实现存量评价模式向存量评价与增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转变,重视对成长性指标的评价,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统筹近期与中长期建设;并采取高校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多主体多阶段的系统性综合评价机制。


对于“非双一流”高校,教育部介绍,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和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各级各类高校发展。在分配资金时,重点考虑在校生人数、校舍面积、学校数量、困难程度等基础性因素,在保“人头”、保运转、保资助等方面对“双一流”高校和非“双一流”高校一视同仁,较好地支持了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相关资金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等情况,向薄弱环节和困难地区予以倾斜支持,较好地促进了高等教育公平。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占比达84%。


另外,各级财政通过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引导和鼓励包括“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内的各级各类高校吸引社会捐赠,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对中央高校,为引导和鼓励中央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了中央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对地方高校,部分省市也设立了地方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其中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海南省、北京市、深圳市等多个省市已出台地方高校捐赠配比政策,用以支持地方高校发展。


12月3日,教育部召开教育2020"收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高校人才培养、思政工作、科技创新情况。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透露,《“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即将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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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苇] 标签: 方高校 高校 成效评 高等教 关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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