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为目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探索粮-经套种新模式,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一是深挖播种潜力,实现应种尽种。集中对主干道沿线、省市级重点农业乡镇等1亩以上农田抛荒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坚持分类指导,对耕地条件好的,及时开展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等作业,抢时播种水稻;对耕地条件相对较差的,引导种植薯类、豆类、玉米等旱粮作物,目前全市已确定第一批治理抛荒地共计500亩。根据全市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情况,因地制宜,秉承“能退则退,能移能移,能种则种”原则,引导农户能种尽种、种足种好,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二是强化政策补助,鼓励应耕尽耕。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力度,目前,市级层面制定出台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对流转种植500亩及以上的大规模种植户,每增加流转种植100亩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可享受10万元补贴。各县(区)在省市粮食规模种植奖补政策基础上,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普陀区明确对粮食播种在2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予以每亩200元、150元、50元叠加补助。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耕地流转,减少耕地撂荒,鼓励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
三是拓展种粮空间,做到应播尽播。充分利用海岛资源,探索扩大海岛耕地面积。目前,舟山市已对普陀区登步岛、六横岛等多个小岛进行勘察,已筛选了近1600亩符合条件的滩涂、荒地进行种粮开发。积极探索粮-经套种新模式,推广幼龄果树下套种旱粮的技术,全市共种植经济作物9.5万亩,其中可套种旱粮面积达4.5万亩。全面启动“一米菜园”试点创建,充分利用渔农户房前屋后菜园、闲置集体用地等闲置土地进行作物种植,年内完成“一米菜园”试点村创建12个以上、示范户240户以上,努力形成“一米菜园”示范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