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北京市2019年12月23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安徽省2019年12月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海南省2019年12月4日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6日)。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北京市2019年12月23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
2.安徽省2019年12月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
3.海南省2019年第二批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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