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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丁香鱼专项捕捞“333”管理模式打造全国样板

2019-12-13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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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充分发挥了海洋捕捞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示范作用,为丁香鱼专项限额捕捞生产及管理工作积累了新经验。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三大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省、市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调研、座谈,并指定专人指导督办。瑞安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担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调查研究,强力统筹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优先保障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工作具体承担单位瑞安市华丞渔业专业合作社专门设立试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期间生产、安全、卫生等多方面的必要开支。三是加强队伍保障。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及试点合作社抽调精干力量5名,协同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专家4人,构建专业的队伍保障机制。

  二、创新试点生产“三种模式”

  一是建立定点试点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特许捕捞要求,经过综合比选,确定华丞合作社作为试点单位。瑞安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下达了任务书、明确了线路图、制订了时间表,积极指导华丞合作社申报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定向合作模式。华丞合作社积极借助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信息、物流和人才优势,与41艘捕捞渔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模式。采用“合作社+渔船+龙头加工企业”三位一体生产合作方式,开展丁香鱼“海上加工”创新生产,此举可集聚生产要素、缩短生产环节、提升产品附加值,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19年特许捕捞产量3757吨(限额4000吨),产值约5000万元,提供渔民就业岗位380个,渔民人均增收约8万元。三是建立定期交流模式。坚持不同生产船组之间定期开展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达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整体提高的目的。同时,经常性组织研讨,学习其它专项特许试点捕捞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试点工作。

  三、建立监督管理“三套制度”

  一是建立“5+3”管理制度。即限制渔船数量、来源、时间、网具、区域等制度和加强收购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管理措施。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飞行检查,确保上述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建立捕捞准入制度。对参与试点的渔船和船员制定了准入标准,既确保了合法、安全生产,又确保了普适标准的可复制和可推广。三是建立专项监管制度。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探索建立了首航登船检查制度、定港上岸制度、进出港报告制度、限额预警制度、渔获物可追溯制度、渔获物合法性标签制度、渔政观察员制度、科学观察员制度等一系列专项监管制度。特别是渔政观察员制度开创国内先河,特许捕捞期间,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指派2名渔政管理人员全程驻船,监督专项捕捞相关制度落实;与国际接轨设立科学观察员制度,委托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指派2名研究人员全程随船开展科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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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海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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