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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系统集成助推乡村振兴

2019-11-25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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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会同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南宁市召开全区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助推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介绍全区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关情况。

据自治区改革办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聚焦广西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资源不活、乡村产业空心化、村庄缺乏规划、村集体经济不强、基层治理软弱、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口小、牵动作用强、可操作的“二十六”条改革系统集成举措。

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通过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机制,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宅基地有偿腾退机制,实行县(市、区)原则上通过购买本地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予以解决年度商服、商品住宅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倒逼县一级盘活土地资源,一并解决乡村发展所需资金、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瓶颈问题。

突出培育壮大农村特色产业。对符合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开展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点,打造农产品品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注重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推行“公司主导、村民入股”文化旅游开发运营模式,推进农商文旅融合发展。

注重美化乡村风貌。强化村庄规划约束性,严格落实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引导农民“带图报建”和“按图建房”,通过对验收符合标准的给予一定奖补,同时建立村巡查制止上报、乡(镇)依法拆除机制治理“两违”问题,双措并举解决农房乱搭乱建问题。

强化财政金融支撑。明确土地增值收益镇村两级收益分成比例分别不低于10%,明确补充耕地指标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扣除成本外)必须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且项目所在村不低于60%。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乡镇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村集体担保,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解决农村发展资金少而分散的问题。

着力夯实乡村治理。《实施意见》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精神,把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放到基层。实施“领头雁”工程,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或推荐任副乡(镇)长;鼓励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乡村能人、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乡贤能人参与乡村治理,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强化改革政策系统集成。《实施意见》抓住推进乡村振兴的农村土地、农村产业、乡村规划、农村金融、乡村治理五个主要领域,注重改革举措配套衔接,要求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相关配套政策的集成出台并落地。比如土地制度改革领域,从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的改革,把与农村土地有关的关键点的政策集成体现。《实施意见》提出注重试点示范,从2020年起,全区每个县(市、区)每年选择2—3个村开展试点,原则上试点村要创造性将相关领域的改革政策系统集成落地,切实提升改革整体效应。《实施意见》提出,自治区层面要连续三年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考评,力争用2—3年时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片,让改革的效果得到集成体现;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面,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并在全区推广,持续推进全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据介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腾退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等方面,采取更扎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压实推进每一项工作,激发乡村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自然资源厅将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大农村产业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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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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