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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家庭农场“成长的烦恼”

2019-06-27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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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并明确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被普遍认为是能够适应农业生产管理特点且最有效率的农业生产单位。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先后落实管理规范、示范创建、政策扶持和引导金融支持等一系列举措,着力营造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当前,家庭农场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与标准化。

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四化”特征

当前,全省家庭农场迅速发展,在数量、从业人员、产品类型和技术装备上总体呈现出“四化”特征。

数量占比扩大化。家庭农场是市场规律下自发产生的,起源于种田能手通过流转承包农户的土地形成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省农业农村部门明确家庭农场标准后,当年认定登记的家庭农场数量就达1.17万家。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认定家庭农场4.89万家,年均增长7440家。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在全省农业生产中的比重迅速提升,全省家庭农场平均经营面积、总经营面积分别为207亩、1012万亩,总经营面积已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5%。

从业人员多元化。与农村常见的年轻一辈务工、老一辈务农的代际分工现象不同,家庭农场经营人员来源广泛,既有土生土长的“老农”,也有在外打拼多年的“新农”,还有文化程度较高的“知农”。年龄结构上呈“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布,40岁至50岁、50岁至60岁的家庭农场主占家庭农场主队伍的大头,占比分别达36.6%、35.3%;40岁以下、60以上的家庭农场主分别占17.7%、10.4%。文化程度呈学历越高人数越少的“金字塔”分布,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家庭农场主占总数的57.5%,高中学历的占34.5%,其余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占比达1.67%。

产业类型多样化。围绕所从事的产业,家庭农场可分为粮食、园艺、畜牧、水产、种养结合和其他等6大类型。其中,粮食生产类占总数的55.1%,这与粮食是土地密集型作物,粮食生产适合农户家庭通过机械化作业扩大生产规模的特性相一致。园艺类、水产类、畜牧类和种养结合型占比分别为18.5%、10.4%、4.9%、9.1%。进一步细分来看,不少家庭农场并不局限于某一产业,从生产到加工,从线下销售到线上线下相结合,从种养到提供休闲服务,逐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技术装备精良化。家庭农场更加注重向质量要市场要效益,更乐于以“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等顺势而为,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指导服务,家庭农场已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的重要平台,成为开发“三品一标”农产品的重要主体。同时,机械化作业已成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明显特征,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粮食烘干机等大规模推广应用,植保无人机等也正成为家庭农场主的“新助手”。

家庭农场发展遭遇“成长的烦恼”

家庭农场迅速发展,初步展现家庭经营管理优势和适度规模效率优势的互补性,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家庭农场在克服传统小农经济弊端,追逐农业生产效率最大化的道路上,也正遭遇着“成长的烦恼”。

家庭经营风险同步加大。农业具有“弱质性”产业特征,承受着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和灾害性天气引发的自然风险。家庭经营规模扩大既面临风险倍乘效应,还面临投入成本比普通农户多出土地租金,亩均盈利空间大幅度缩小的压力。此外,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相对粮食市场反应滞后,土地租金形成后调整难度大,进一步放大家庭农场经营风险。

资源要素约束长期存在。家庭经营规模扩大,对人、地、钱等资源要素配置有更高要求。从“人”的因素看,部分土生土长的家庭农场主市场意识不强、新事物接受慢、热衷传统生产模式,有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有情怀但不懂“门道”,需要较长时间摸索。而农村社会对返乡人员特别是返乡大学生从事农业产业认同感不高,家庭农场人才导入受到制约。从“地”的因素看,总量和结构性约束并存。农民“惜地”思想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家庭农场反映拿地难拿地贵。同时,家庭农场对晒场、仓储、机库等用地需求大,但实际取得普遍比较困难。从“钱”的因素看,农业季节性投入特别是支付土地租金和购买农机等大额支出明显增加,多数经营户有融资需求,但“贷款难、贷款贵”问题长期存在。

规模经济优势支撑不足。全省大多数家庭农场选择由家庭成员从事劳动或者农忙季节短期雇工,虽然实现了生产规模化,但规模效益不明显。从内部看,土地流转涉及的承包户数量众多,承包户流转意愿难统一,许多家庭农场经营土地不连片。土地细碎化影响机械化作业,有的家庭农场农忙季节雇工数较多,雇工支出刚性增长。从外部看,家庭农场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间的紧密联系尚未形成,单打独斗搞生产、单枪匹马闯市场的情况较多。

多措并举培育壮大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发展方兴未艾,从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看,将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力量。随着国家层面2019年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抢抓契机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当前要在多方面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发展合力。

在增量提质上下功夫。围绕家庭经营和适度规模的本质特征,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将更多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纳入家庭农场范畴进行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物计租、货币结算”土地租金定价机制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成果,引导农村土地特别是经集中治理集中连片的土地有序流向家庭农场。综合考虑认定数量持续增长的实际,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提优机械化、集约化生产条件。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围绕重点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分层次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的领跑者。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与宣传,放大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在政策供给上下功夫。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主教育培训覆盖面和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农场主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探索,稳定经营队伍,提升社会认同,促进家庭农场主职业化。探索建立用地保障机制,规划中预留空间,提供用地条件。支持家庭农场集聚发展的地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继续探索农村抵押财产变现机制,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多渠道缓解家庭农场主资金需求。围绕重点农产品规模经营收入保险,强化政策扶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分摊家庭规模经营风险。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家庭农场发展中仍然存在的“一家一户”想办办不好的事,要强化政策扶持,撬动市场力量提供统一服务。

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来看,家庭农场的优势主要集中于种养环节。家庭农场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需要形成与其他主体的密切合作,因此应当在协调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同时,引导相同产业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下游之间的纵向合作,集聚产前、产中、产后多环节服务资源,营造良好的家庭农场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合作,支持开展农机互助等相互服务。鼓励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农资统购,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营销和农业技术示范、指导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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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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