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三农政策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已开展

2019-05-05来源:农机网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2019年)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机补贴投档产品范围包括11大类22个小类49个品目,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已发布的《关于印发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8〕115号)附件1(2018—2020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度调整)》公告)。

2019年全年投档备案原则上共3批次。此次投档为第一批,自2019年4月5日至4月17日17:30止。第二批投档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17:30止,第三批投档全时开放,即第二批投档产品公示结束次日至9月1日17:30止。

申报产品资质:

自愿投档产品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列入农机自愿性采信认证试点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采信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有效期规定指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9年3月31日(含)以后。2019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内到期的全年有效;

内蒙古本级财政资金单独补贴范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检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且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的产品不得申报;

被内蒙古自治区违规处理、省级联查联动处理、被农业农村部鉴定总站和内蒙古鉴定站撤销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以及有问题的产品将被加入投档黑名单,并会实时更新黑名单。

申报方式和内容

补贴产品投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实行生产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形式审查”制。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由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投档前请详细阅读投档平台首页的操作手册(请选择内蒙古),以方便熟悉系统操作。

投档系统可通过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首页右上角“补贴产品申报系统”链接登陆。或者通过http://td.sxwhkj.com/直接登录。

(二)企业首次使用平台需按要求注册,注册后登陆进行自主投档;若企业已经注册,则直接登陆进行自主投档。密码忘记的用户可通过注册的手机号码自行找回。

(三)获得登录权限后,按照填报要求自主投档,按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材料。所有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

(四)投档平台系统已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关联,为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原则上只接受由企业添加证书编号后自动加载的产品。

(五)投档产品提交前信息可以修改,提交后将不允许修改。请确保信息无误后再向内蒙古自治区投档平台进行推送,提交后产品状态显示待初审或者评阅中状态才表示投档操作完成,后续按流程改变产品状态。

另外,《通知》明确,2018年在内蒙古已归档并进入补贴序列的产品一律不得重新重复投档。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截止日期在2019年3月31日(含)前的产品、企业违规被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处理暂停(截止申报前未恢复)或取消补贴资格、被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及内蒙古农机鉴定站撤销推广鉴定证书等产品不得投档备案。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不得投档备案。

内蒙古本级财政资金单独补贴范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等,待确定后另发,发布后按本通知要求或新规定再开展补贴产品自助信息投档备案。

本文由农机网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机购置补贴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