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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扶贫领域问责依责量纪 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2019-04-26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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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发现并纠正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不到位的5起问题,通过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不但解决了部分扶贫领域的顽瘴痼疾,还对相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赢得了群众的点赞。

  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的情况下,依规依纪问责、科学问责、精准问责,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对于基层工作来说,如何才能让问责问得精准、真正有效地解决问题呢?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近年来,“问责”这两个字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公众视野。实际上,不仅仅在扶贫领域,在环保、民生等很多方面,问责都变成了一把“利剑”。就在前天,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8省(区)公开有关问责情况。8省(区)共问责1035人,其中厅级干部218人。严格问责是推进各项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但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地方,问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问责粗线条以及随意、尺度不一等现象。因此,如何在追责问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精准问责,达到最好的惩戒效果就显得十分重要。

  《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问责是管党治党的手段,是手段就得讲究运用水平。我们把问责比作“利剑”,利剑不仅在剑之锋利,更在挥剑之精准。

  某地在处理一起火灾事故时,专门召开两次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一名村干部的问责。有人点评道,纪律面前,政治生命平等,这才是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是政策问题还是领导问题;是布置问题还是落实问题,过失在哪个环节;怠政在哪个层次,只有把利剑插到问题的“七寸”,精准作出处置,依责量纪,才能把该打的板子都打准,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从而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三条规定,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曹鎏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的采访时认为:这四条原则34个字,就是问责工作的“度量衡”。第一条原则要求,问责必须依规依纪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正确研判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第二条原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化,强调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第三条原则要求在问责工作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第四条原则是说,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是哪一级责任就要哪一级承担,不能替代。曹鎏还提醒:对于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问题,也绝不能简单地用通报等问责方式“降格以求”,这也是需要防止的一种倾向。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深水区,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只有慎之又慎的精准问责、细之又细的严管厚爱,才能让被问责的干部感到震慑,又能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唯此才能让干部为民务实、改进不足,拧紧责任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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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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